

遵照行政長官指示,經徵詢財政局的意見,本人對立法會2024年5月13
日第530/E394/VII/GPAL/2024號公函轉來何潤生議員於2024年4月26日提
出,行政長官辦公室於2024年5月14日收到的書面質詢,回覆如下:
對問題1.及3. 財政局表示:每年由該局負責執行的公共行政領域的部門及
機構所需物品的公開招標,其中已包括環保物品的採購項目;就供應2022年度及2023年度的環保物品方面,參與該項目的部門兩年度均為62個,而涉及判給的開支金額分別約為1,087萬澳門元及1,037萬澳門元,執行率分別約為91.2%及93.7%。
環境保護局自2010年起與行政公職局、財政局合辦“公共部門環保採購培訓課程”,推動公共部門實踐環保採購,也有為私營機構舉辦同類課程。此外,環保局還推出了“產品環保規格建議”供各界採購時參考,並按實際情況適時檢視“規格建議”內容。
對問題2. “澳門環保酒店獎”、“綠色學校伙伴計劃”及“環保超市嘉許計劃”的成效,可參閱環保局網頁內相關項目專頁。
代局長
許志樑
2024.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