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 長:邱躍進
|總編輯:張曉暉

文/張錚、蔡勇
本案例用以解釋在疫情背景下,中國公證員與法國公證人如何加深合作,熟練運用法語、英語,為當事人提供高質量的公證法律服務。本案例於2022年1月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評為《2020年中國公證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基本案情
2020年9月,在上海工作的法國公民Alain先生(化名)向中國公證機構尋求辦理委託公證,用於在法國辦理接受不動產贈與的公證手續。
贈與人是其父母,受贈人是Alain先生和他的哥哥Pierre。贈與標的是位於法國的多處不動產的虛有權(NUE-PROPRIÉTÉ),贈與人保留不動產用益權直至去世。贈與形式為分割贈與(DONATION-PARTAGE,即贈與人生前給子女的財產分贈)。
根據法國法律,贈與人、受贈人雙方需在公證人面前簽署分割贈與合同。本案中,受贈人之一Alain先生由於新冠病毒疫情的原因無法返回法國,但他可以辦理委託公證,委託他人代為辦理接受贈與的手續,前提是該委託公證書應當是法國法律所認可的“公文書”(acte authentique)。
因該案件涉及較為複雜的國際私法問題以及公證文書的跨國使用問題,在法國公證人的推薦下,Alain先生向上海市靜安公證處與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證處的專業協作團隊“您身邊的國際私法公證專家”尋求幫助。
公證過程及結果
接到申請後,靜安公證處、律政公證處即刻指派兩名精通外語、公證業務精湛並熟悉法國相關法律的公證員張錚、蔡勇與當事人進行了溝通,制訂了公證方案並實施了以下步驟:
一、解決中國公證機構按照中國法律和中國公證程序出具的涉及法國不動產的委託公證書在法國的適用問題,這也是此案最大的難點問題
張錚、蔡勇及時與受理該分割贈與業務的法國公證人進行了溝通。根據法國公證人反饋的信息,由於中國是國際公證聯盟的成員,因此法國公證人高等理事會非常鼓勵法國公證人在民事程序中認可並採納中國的公證文書。同時,該案中,只要中國公證員辦理委託公證的流程符合大陸法系公證制度關於“公文書”的原則,該委託公證書即可在法國不動產事務中被法國公證人視為“公文書”並予以採納。
二、中法兩國公證人共同參與起草委託書
蔡勇公證員精通法文並且對法國民法和公證法較為熟悉,他與法國公證人多次通過電郵交換意見,共同擬定了最終版本的委託書,並向當事人Alain先生進行了詳細解釋和告知。在中法公證人的協作下,確保當事人完全理解了委託書的內容,特別是文書中所涉及的“提前安排遺產的分割贈與”、“虛有權贈與”、“贈與人用益權的保留”、“未亡配偶連續用益權的保留”、“受贈人死亡時,贈與財產返回權的保留”等諸多專業術語。
三、在法國公證人的協助下進行實質審查
本案中,兩位中國公證員對委託書中所涉及的人員身份和財產情況均進行了實質審查,包括體現贈與人與受贈人關係的法國民事登記簿和不動產權屬證明等。審查在法國公證人的協作下進行,相關材料均由法國公證人收集、核實,並通過電子郵件直接發送給我方公證員,為當事人提供了極大的便利。
四、滬、川兩地公證機構協作完成公證
在完成各項準備工作後,張錚公證員在上海市靜安公證處接待了在上海工作生活的法國當事人,蔡勇公證員則在千里之外的律政公證處通過遠程視頻方式“虛擬出席”,用法語配合張錚公證員向當事人詳細解釋所簽委託書、告知書、詢問記錄等相關文件的具體內容。最終,當事人在靜安公證處簽署了所有文件,完成了委託書的辦理,並且在公證處的協助下辦理了後續的公證書法語翻譯、雙認證等手續,確保了公證書在法國得以順利使用。
典型意義
首先,滬、川兩地公證攜手合作,整合行業人才自願和地域優勢,在疫情防控常態化背景下解決了國際私法中的疑難問題;
其次,本案是中國和法國兩國公證人在國際私法領域進行跨國協作的成功案列,不僅體現了中國公證人的專業素質和自信,還將激勵中國公證人在國際私法和跨境協作方向繼續努力;
再次,本案例在中法兩國公證行業和國際公證聯盟均引發了熱烈反響,想世界展現了新時代中國公證良好的形象。
作者簡介:張錚(上海市靜安公證處),蔡勇(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證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