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頭條-環球新聞報 新聞 《工會法》法案細則性討論表決聲明

《工會法》法案細則性討論表決聲明

經過社會多年討論,《工會法》法案終於在今日細則性討論後表決通過。這是落實《澳門基本法》憲制要求,履行在澳門生效多年的國際公約規定,填補法律空白,推動澳門法治建設的重要舉措。

法案設立過渡條款,令已依法設立並登記的社團,在符合法律規定下,可沿用其原有名稱、保留其在身份證明局的社團登記,並可豁免根據《選民登記法》對其界別確認進行重新評審。有關規定既尊重歷史,肯定愛國工會所作出的貢獻,亦有利於社會穩定。

近年,國家大力支持澳門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預料未來本澳工會與內地的聯繫與合作將日益緊密和頻繁。然而法案要求工會須每年四月及十月將過去六個月已參加在澳門以外設立的組織或團體所舉辦的活動,或與有關組織或團體合辦的活動通知勞工局,無疑會增加工會的行政手續。希望當局未來能夠簡化通知程序,以宣導和溝通方式協助工會遵守相關規定,促進工會助力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在不斷完善勞動法律法規的同時,必須強調社協是重要的三方協商對話平台,在處理勞資矛盾、協調勞資關係、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及構建和諧社會等方面都應該發揮更積極的作用。希望政府能夠加強社協建設,透過勞資政三方溝通合作,減少或避免社會矛盾、衝突,維護本澳僱員勞動權益、勞資合力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工會法》在本澳是一個全新的制度,建議政府未來加強法案的宣傳講解,加深社會及勞資雙方對法案的認識和瞭解,推動法案順利實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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