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澳各區樓宇的老化問題仍然持續,存在了不少安全隱患,特別是近年不少老舊樓宇外牆發生石屎批盪剝落、跌窗等問題,不少意見均期望能透過都市更新改善有關情況。由於《都市更新法律制度》已於去年完成立法,並在今年六月一日起生效,未來如何用好相關法律加快都市更新工作,值得我們共同關注。
然而,政府在明年施政報告及方針中,對於都市更新工作僅作出了“都市更新委員會持續關注都市更新進度,並適時就特區政府有關都市更新的政策發表意見”;以及“按照都市更新相關法律法規及整體城市規劃,依法按序推進澳門都市更新進程”的表述,但具體上並未有任何詳細的工作計劃。誠然,過去幾年屬於公共資本企業的澳門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都更公司),一直牽頭聯繫祐漢七幢群樓業主組成業主會,以加快該處的重建工作。但全澳老舊樓宇眾多,單靠都更,有必要促進各方積極參與,才能更快都市更新的進展。
另一方面,雖然都市更新委員會有協助政府制定都市更新政策的任務,但根據該委員會的網站資料顯示,對上一次平常會議已是2022年2月份;而在2022年3月新一屆委員獲委任後,更未有召集相關會議的資料,即超過一年多都沒有召開會議,但按照第5/2016號行政法規,都市更新委員會應每年需要舉行六次平常全體會議。長期缺乏會議討論,有礙了按照相規定與政府的施政方針,就都市更新事宜適時發表意見或提出建議。
對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1.《都市更新法律制度》為建築物所有權人開展重建程序提供了更完善的法律依據,同時亦賦予都市更新公司可主動或應利害關係人要求提供支援。為更好促進業權人自行開展重建工作,包括都更公司及所有涉及的職能部門,未來在法律宣傳、全流程的協助,以及提供誘因方面有何規劃?
2.更好履行都市更新委員會的職權,促進都市更新工作的開展,請問政府未來在推進都市更新的過程中,將賦予委員會哪些定位、功能與屬性?如何積極協調與運用好委員的專業與界別意見,透過會議及其他諮詢方式進行收集?
3.都市更新不僅限於建築物重建,也包含保養、維修及更改等工作。請問涉及上述都市更新工作的相關部門,未來對於施政方針提到“按相關法律法規及整體城市規劃,依法按序推進澳門都市更新進程”有何工作部署?
土地工務局就書面質詢回覆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