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各海內外知名藝人紛紛來澳開演唱會,藉演唱會帶動的經濟效益備受社會關注,知名巨星來澳自然能夠吸引旅客來澳,從而帶動整個旅遊消費,促進民生經濟發展,但在演唱會門票求過於供、一票難求的情況下,黃牛票的販賣則應運而生,並且有價有市,不少黃牛票價格更達至上萬元一張,更帶來了一系列的詐騙罪案發生,需社會各界高度重視。
黃牛票的販賣多以網絡平台出售為主,有些居民在付款後隨即找不到賣家,或購買回來的居然是假票,騙徒利用演唱會門票作為幌子,實行詐騙行為,居民承受損失之餘,更對不少抱以厚望前來澳門觀看演唱會及旅客留下負面的形象,長遠下去更直接影響演唱會的舉辦,以及降低旅客來澳意欲,當局有必要在原有的法律基礎上,作出更嚴厲的打擊,對不法之徒起阻嚇作用之餘,令受影響的旅遊重回信心。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台灣地區也宣佈修例,大幅提升罰款及刑期,以嚴懲販賣黃牛票的人士,當局會否參考鄰近地區的做法,加大罰則以起阻嚇作用?
二、當局早前針對販賣黃牛票進行打擊,其成效如何?當中的作案手法是否已出現新方式?未來會否就新的作案手法錄製宣傳片、圖文包,以供市民參閱,加強警惕性?
三、曾於內地及香港網上平台發現,有本澳演唱會的黃牛票販賣,未來當局如何加強與內地及香港相關部門的聯動,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壓止炒賣之風?未來會否設立專門的舉報機制及熱線,讓居民與政府合力打擊不法銷售?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對質詢回覆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