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遵 照 行 政 長 官 指 示 , 本 人 對 立 法 會 2023 年 4 月 18 日 第389/E302/VII/GPAL/2023號公函轉來梁孫旭議員於2023年4月6日提出,行政長官辦公室於2023年4月19日收到的書面質詢,回覆如下:
對問題1.及2.《樓宇維修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於2023年除需處理2022年底收到的申請個案、2023年首季已批核的申請個案外,還需一併處理部分受疫情影響延至2023年才竣工的個案,在此特殊狀況下致使需動用的金額已貼近全年預算。
考慮上述情況,《基金》已於 2023年首季開展預算修改程序,並同步開展申請個案之前期審批工作,包括分析申請人提交之文件及報價單,以及派員到每一申請個案的現場進行實地評估。符合資助規章要求的申請個案,《基金》將在預算修改獲批後隨即批核。
截至2023年4月14日,“樓宇維修資助及無息貸款計劃”及“P級及M級樓宇共同部分維修資助計劃”共有52宗申請需要列入輪候名單,涉及金額約1,060萬。其餘資助計劃則沒有輪候個案。
對問題3.《基金》的資源除了來自博彩稅收入撥款外,亦包括來自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的預算轉移的收入、任何公共或私人實體給予的收入等多方面,以確保《基金》有穩定的資源。
房屋局局長
山禮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