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特區政府重視體育的發展,吸引了越來越多的居民參與運動,亦希望從中選拔出優秀人才並培養成專業運動員,讓他們在國際賽場上為澳爭光,這無疑對推動本澳體育發展具一定的幫助。惟與此同時,一些體育項目卻受到限制,本人收到射擊運動愛好者反映,自二零一九年保安部隊射擊場重建以來,本澳民間主要的實彈射擊運動隨即中止,即使該射擊場在二零二一年完工並於同年七月啟用,但因有關場地未再繼續向本澳的射擊會開放借用,導致相關運動的開展、日常訓練及舉辦本地及國際賽事至今仍未能恢復,令不少運動員和愛好者感到無奈。
儘管當局表示國際射擊中心可供運動人士借用並解決其日常訓練及舉辦比賽需要,但根據當局的公開資料顯示,該中心內的所有場地只供特定總會租用,並非本澳所有射擊會可以租借,同時該中心是按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所舉辦的射擊比賽項目而設計及建造,場地硬件設施和標準是否適合其他射擊運動項目,尤其是使用更大威力彈藥的槍械或競賽規則允許運動員作移動射擊運動類別,值得商榷。另外,現時當局允許其他非射擊的運動項目使用國際射擊中心作日常訓練,從善用現有體育設施的角度來看,有關安排本無不妥,但與場地設置目的相符的運動項目卻有部分未被允許租用場地作日常訓練及舉辦比賽,是否合理值得當局反思。
但可以肯定的是,有關現狀既使現有相關愛好者及運動員未能正常參與運動、日常操練甚至是舉辦本地和地區賽事,亦令本澳射擊運動項目的發展過於狹窄並造成公帑資源分配不公,更限制本澳的射擊運動員在不同國際賽事中的競技水平和爭勝機會。
為跟進有關情況,現提出如下質詢:
一、現時開放予民用的國際射擊中心靶場供特定總會租用同時,亦容許其他非射擊的運動項目使用場館作訓練,但卻排除其他射擊運動項目進場進行日常訓練及舉辦比賽,其原因是什麼?能否放寬限制,允許本澳其他射擊會借用靶場進行日常訓練及舉辦比賽,讓本澳的射擊運動能獲得多元發展?
二、現時國際射擊中心的靶場設施基本可滿足國際射擊運動聯會(ISSF)標準下的10米、25米、50米射擊項目的訓練和比賽需要,但有關設施設備能否同時滿足其他非ISSF射擊項目?當局在重新規劃時會否完善場內的靶場設施設備,讓其可同時滿足不同射擊運動項目的需求?
三、“支持體育事業發展”是當局的施政方向之一,為使本澳的射擊運動獲得穩定、有序及多元的發展,當局在發展方向有何考慮及具體舉措?會否考慮參考外地成功經驗舉辦相關國際賽事,以透過“旅遊+體育”的發展模式,推動本澳旅遊和相關體育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