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著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的協同發展以及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的建設,更多本澳居民選擇到內地工作、生活和發展,各地在民生政策等方面的融合十分重要。其中,近日陸續出台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促進條例》和《關於金融支持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的意見》,加快推進琴澳一體化,以便利居民出入境和生活就業等,包括加強跨境資金流動便利、實施個人跨境交易和移動支付、商事登記跨境通辦和科學研究數據依法跨境互聯互通等。社會關注本澳自身與深合區的法制建設如何落實相關目標,既保障個人信息的權益、跨境安全,亦透過資訊或數據的依法互通,有利於經濟產業發展和居民生活便利。
因應科技發展和數字經濟時代的新挑戰,資料的跨境流通將越加頻繁;故此,不少國家地區均透過檢討完善法制,以適應社會和經濟發展需要。第8/2005號《個人資料保護法》已沿用長達十多年,一方面未必能適應和有效規管因科技和經濟發展而帶來有關個人資料保護的新問題;另一方面亦要與時俱進,完善規範以配合跨區聯通和融合的需求。此外,當局亦需要檢視法律實施以來對居民個人資料保護的成效。
為此,本人向當局提出以下質詢:
一、本澳第8/2005號《個人資料保護法》已沿用十多年,以規範個人資料的處理和保護。但隨著科技發展及社會變化,為平衡資訊的合法跨境流動的需要及保障個人權益,當局會否開展檢討修法的工作,以應對和規範社會發展下的新問題?
二、粵港澳大灣區和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的建設,有利於本澳融入國家發展,亦為居民的創業、就業、生活及發展帶來更大的空間和有利的條件;早前公佈的多項條例和政策,例如琴澳金融互聯互通、跨境資金流動、個人跨境交易和移動支付等,當中涉及資訊跨境流動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問題。當局將如何落實相關政策,促進琴澳之間以及本澳與大灣區城市的互聯互通和經濟發展,進一步便利居民到內地生活?
三、不少居民均反映受到不明來歷的電話廣告推銷甚至電訊詐騙,相當擾民。當局除了加強宣傳工作外,是否能透過完善法律制度和加強執法工作,以遏止因個資被濫用而帶來的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