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遵 照 行 政 長 官 指 示 , 本 人 對 立 法 會 2023 年 1 月 11 日 第038/E24/VII/GPAL/2023號公函轉來梁鴻細議員於2022年12月28日提出,行政長官辦公室於2023年1月12日收到的書面質詢,回覆如下:
對問題1.特區政府正按序開展各規劃分區的詳細規劃編製工作,目前主要優先開展包括東區-2、外港-2、外港-1及北區-1等。將來,會爭取儘快開展其他規劃分區的詳規編製工作。
對問題2.“總體規劃”已提出為本澳城市提供更多康體、文娛、教育、休憩和公共開放空間,在逐步開展各規劃分區詳細規劃時,會基於該區人口結構來配置相應的公用設施和休憩空間,完善城市空間規劃佈局,從而持續增加澳門整體綠地或公共開放空間區,提升居民綜合生活素質。
“總體規劃”亦提出透過輕軌站點、公交轉乘站、交通樞紐向外輻射,持續改善人行環境、過路設施及可達性,並串連公共開放空間,形成連續、無縫的步行網絡。對基馬拉斯大馬路空中走廊步行系統延伸至氹北的方案,將來仍需結合詳細規劃和相關部門意見,才能進一步研究其可行性。
對問題3.本澳涉及土地利用的法律法規包括《土地法》及《城市規劃法》等,在各個程序均設定了合適的期限,以確保公共利益,以及保障利害關係人利益及公眾參與。同時,本局將持續檢視相關行政及技術工作,以尋求優化空間。
局長 黎永亮
2023.0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