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遵 照 行 政 長 官 指 示 , 本 局 對 立 法 會 2023 年 1 月 12 日 第053/E36/VII/GPAL/2023號公函轉來李靜儀議員於2022年12月30日提出,行政長官辦公室於2023年1月13日收到的書面質詢,回覆如下:
根據《僱員、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援助款項計劃》行政法規規定,受益人如作出虛假聲明、提供不正確或不實資料,又或利用任何不法方式獲發放援助款項,其援助款項會被取消,並須返還已收取的款項及承擔倘有的法律責任。有關受益人須自接獲返還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繳納款項,否則會由稅務執行處進行強制徵收。2021年及2022年度涉及商號經營者的返還個案,分别有120宗及23宗,涉及金額分别約740萬澳門元及475萬澳門元。
針對在同一地點内登記有多個不同名稱的商號經營者,以及收取上限援助款項金額的商號經營者,本局會特別關注。為核實商號經營者的資格及資料,本局於2021年及2022年分別進行了約3,426次及7,316次的實地調查,包括核實商號經營者的經營狀況及其稅務申報資料等,有關稽查工作一直在持續及優化。目前正對約850個個案進行跟進訪查,倘發現違規情況,將按行政法規規定處理及轉介相關部門跟進。
考慮到援助款項計劃只屬於臨時性的支援措施,倘日後推出同類措施,本局會汲取是次經驗,進一步優化有關款項的發放和監察機制。
至於僱主虛報或瞞報僱員資料方面,當本局接獲稅務違法的舉報,又或在日常工作中發現有稅務違法的跡象時,經初步分析確認有需要後,會派遣稽查人員進行搜證,倘查明違法情況屬實,會根據稅法規定對違法者作出處罰。如確認僱主虛報僱傭關係,又或存在不實申報僱員收益等違法行為,除按稅法規定進行處罰外,本局會通報勞工事務局跟進,如違法情節涉及刑事成份,則會轉介檢察院處理。
僱員如對個人職業稅資料有懷疑,可透過本局移動應用程式Macau Tax 又或“ 一戶通” 查閱其稅務資料,亦可在自助服務機查閱及列印其本人的任職及收益記錄,以及職業稅M/16收益評定通知書的摘要,也可致電或親臨本局櫃台查詢。有關措施有助僱員核實其任職資料,從而避免僱主虛報或瞞報的情況。
另一方面,本局近年一直致力開發新的電子稅務項目,以及向社會推廣相關服務,例如去年在“一戶通”平台上新設了“我的稅務”服務區。近年,納稅人使用電子方式繳稅,每年均呈現上升的趨勢。去年有近三成半定期稅單透過電子方式繳付,而目前主要的稅務表格中,以電子方式遞交也佔有一定比例。當中職業稅入職和離職申報表,去年分別有約三成一及兩成半是透過電子方式遞交,另有超過五成的機動車輛稅結算申報表,亦是透過電子方式遞交的。
為持續鼓勵納稅人利用電子方式辦理稅務,本局近期已派員落區進行宣傳,同時亦推出了電子申報抽奬活動,凡在今年一月至三月期間透過電子方式進行報稅或遞交稅務申請者,都可以自動參加抽奬。
除此以外,在推動政務電子化方面,本局將繼續普及“政付通”聚合支付平台在各公共部門和機構的使用,優化與其他部門資料的互聯互通,以實現數據的交叉融合和互聯分析,以及進一步推進《智慧財政》電子系統的構建,開發與財稅收納、司庫活動及稅務執行相關的新資訊系統。
局 長
容光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