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年來,現金分享計劃一直是民生工作中一項重要的措施,受到社會及居民所支持。從2008年首次推出至今已累計發放15次。而隨著人口及金額的調整,現金分享計劃的預算亦從最初的26億澳門元上升至2022年的73億澳門元。
疫情下,隨著居民工作收入的减少,現金分享政策對减少居民生活壓力起到重要的作用,甚至有家庭的現金分享總額更佔到家庭年工作收入總額的一半。而面對疫情持續反覆,經濟復蘇尚需時日,在就業形勢嚴峻,居民生活壓力迫人之下,居民不僅希望政府繼續向居民派發,甚至在一定條件下爭取“加碼”,相信有助紓解民困,尤其對一衆長者和弱勢家庭,能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
特區政府向立法會提交2023年度財政預算案,將繼續實施一系列惠民措施,包括現金分享計劃,以回應社會訴求,本人表示支持。而最近本人和團隊落區收集明年度施政意見時,有不少居民反映,現金分享的對象應與澳門有聯繫,包括符合常居要求和一些在外地居住、在澳門工作,又因學習、企業機構等派駐外地工作,在外地退休或醫療護養,在外地工作,但有供養在澳的親屬或其他經政府允許的有特殊原因的澳門居民方可獲派分享外,建議不向完全與澳門已沒有聯繫、長居海外的澳人派發現金分享。
另外,過去社會亦有質疑一些已經在海外死亡,但沒有在本地辦理死亡手續的受惠者,當局仍然會將現金分享以寄遞支票或直接轉入受惠者的銀行帳戶,這種沒有核實受惠者是否生存就發放現金分享的做法令人質疑,當局應作出完善。在特區財政和居民生活面臨困難之下,應思考如何善用資源幷致力保障民生。其中如果能優化《現金分享計劃》發放的對象,幷核實受惠者是否生存,幷將節省的資源集中用於惠民措施、經援和恢復向合資格的長者和殘疾人士發放中央公積金的7,000元特別注資等,相信能將資源用得其所,更好地緩解居民的困難。
爲使資源用在刀刃上,現提出如下質詢:
一、針對實施多年的現金分享政策,政府未來會否參考上述居民的建議作出優化,以善用公帑,並考慮將節省的資源運用到惠民措施、經援和恢復向合資格的長者和殘疾人士發放中央公積金的7,000元特別注資等?
二、2021年因時效已過而撥回庫房的歷年現金分享計劃餘款涉及5,903萬澳門元,請問當局有否瞭解他們不領取的原因是什麽?另外,對社會質疑一些已經在海外死亡,但沒有在本地辦理死亡手續的受惠者,當局如何作出核實,避免公帑浪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