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高等教育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業務法》表決聲明
李靜儀、梁孫旭、林倫偉、李振宇議員
2022年12月12日
隨著經濟和社會發展,雙職工家庭增加,不少家庭對補習或託管服務有一定需求。但原本用以規管私立補習中心業務的38/98/M號法令已實施二十多年,部分規定已不合時宜。故此社會一直期盼能夠完善法律,尤其需要加強對使用服務的未成年人的保護。隨著《非高等教育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業務法》今日獲得表決通過,我們期望能夠使業界的運作更為規範,亦加強保障服務使用者的權益。
在修法過程中,社會尤其關注如何保障學生安全。因此,我們認同完善對補習中心及託管中心的發牌規範,以及強化監管制度;也提升對中心聘用人員的學歷及適當資格的要求,包括規定性犯罪或毒品犯罪等危害性及重犯風險較高的特定犯罪者,不得從事補習中心業務等,以回應社會的訴求,保障學生身心安全和權益不受侵害,有助促進補習和託管中心業務的專業化和行業健康發展。
最後,我們期望當局盡快出台有關補充規範,做好法律宣傳工作,讓業界盡快熟悉和適應新法律規定,透過當局的指引和監察,共同提升補習中心的服務質量,以回應社會的期望,配合本澳非高等教育長遠發展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