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11月30日
輕軌營運方案問題
政府明確輕軌除現有氹仔營運線之外,新線路將分別在二三、二四年建成並開始投入營運。而東線將在二八年投入使用。明年是二三年,本人有幾個方面關注,原先政府透過與港鐵公司簽訂一個合同將於二四年底到期,局方在部署上面將如何規劃成個輕軌的營運方案,包括將來是否具條件去作單一營運,會否引入其他公司或相關營運方案比例情況如何,服務費與客運量、服務質素、安全係數會否作出掛勾等標準?在人員團隊方面,現有部份員工是輕軌公司招聘,有部份係港鐵公司招聘,部分員工屬於交通局之公務員,工作相對較為有保障。但現時屬港鐵公司招聘的團隊成員,將來在銜接上、人員權益保障或者培訓上,究竟政府有何安排方案?2021年交通事務局可能與勞工局有合作培訓,兩期參與培訓的人員只有22個,盡管沒法得悉培訓工作的具體方案內容,本人亦希望未來輕軌團隊可以本地化,並由本地人承擔主要營運,這是本人的目標,希望政府能作交待。
智慧交通問題
2030陸路交通規劃將於上半年公佈,當中提到關於智慧交通、智慧巴士、智慧停車或進行優化交通燈號等,未見在今次施政報告入面作詳述,但在相關規劃報告有提到,希望政府可以就整個智慧交通之部署安排作介紹。二三年已餘下不到三分一,希望局方能為下一個十年間的行動目標作介紹。
閒置土地利用問題
在司長努力下土地得已收回和利用,但亦見不少土地被閒置,社會常常探討收回土地應如何作出處理?現時閒置土地雜草叢生並滋生蚊蟲局方如何加強管理?盡管市政署不時到場滅蚊,但亦衍生人力成本,都屬一種浪費。為何不對土地作平整,可以興建公園作簡單開放,比起丟空土地且需要人員作管理為好,這是其中一個處理方向。簡單康體休憩設施對居民來說是一件好事,政府如何對一些舊城區入面的土地作休憩空間,本人認為是目標方向。近年來透過工務局轉移所收回的土地予市政署管理,及後興建不少市民喜愛的公園,大大優化居民的活動空間和康體空間,本人認為值得政府對未來閒置土地再作相同規劃。司長認為作臨時批及租借的土地日後難以作收回,屆時需要打官司,又要為其覓地安置故索性不作批給,本人認為在邏輯無法作應同,與其讓公務員浪費金錢去管理閒置土地而不給予業界使用,不如租出相關土地以補收入甚至平衡相關管理支出。除市區的閒置土地用作興建公園外,好多業界如運輸業、工程業、環保業等可考慮將遠離民居如北安等未作最終規劃的閒置土地有償租予業界使用以讓其放置機器,支援環保發展環保回收需所需要的使用空間, 讓土地得以充分利用除支持業界發展外,政府亦能得到收益,這個發展方向希望政府能作出整體思考。
城規安排問題
以車胎公園作為一個例子,未來在分區詳細規劃或者局部地點規劃亦會預見將出現不同爭拗,在公示程序去到城規會後並收集市民意見後,如何作篩選和分析,本人希望局方可作詳細介紹作回應。並需對多數市民表達的相同意見不獲局方採納需作清楚解釋其原因。而不是單單向居民講,因為規劃了住宅用途區,而無法興建公園。按照總體規劃方案居住區是住宅用途,需要為其作生活及休憩設施作配套,故並無居住區不可興建公園可的說法。如若按此說法澳門半島大部分區域在總規下都是黃色的居住用地,所有現行的公園是否都要全部拆除?本人沒法作出應同。城市規劃安排、居住密度、休憩空間和各區如何優化民生設施,如副局長日前在電臺表示局方希望增加離島區居住空間的優化空間佈局,面對日後該地段大型私人樓宇落成所帶來的人口密度變化影響,如何在交通出行、通勤壓力作紓緩,希望局方能作充份的評估,這個問題值得局方關注。
環境保護問題
近年來政府規劃一些環保基建項目和對設備都會作興建和優化。其中一些法律檢討,無論在噪重音法光污染問題,或在土地資源不足之下令到相關環保產業非牟利環保回收工作出現困難,本人曾與業界了解到外地會有好多政策嘅,透過土地支持產業園合作,令到環保產業可以落實環保回收同和重用。透過行業資助計劃對設備人員作資助,投資環保產業和環保回收,其實是在投資未來,投資本澳綠色環境,本人希望當局能作思考和考慮。
房屋問題
新一期的經屋房屋申請,政府在努力落實。明年再開的經屋申請的條件下限,是否會和之前一樣逆市提升?過往屋申請上限等於經屋申請下限在同一條線上,上次曾出現因社屋多人申請而令經屋條線被拉高,希望不會出現因經屋拉低條線而令社屋被收緊,其實當局是否需要將兩條線劃埋在一條中來,希望可以給予區間讓社屋申請人可以除可申請社屋外,亦可選擇申請經屋。本人認為經屋社屋法需要作出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