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頭條-環球新聞報 新闻 議員之聲|梁孫旭就僱員因工作感染新冠病毒的權益保障提出書面質詢

議員之聲|梁孫旭就僱員因工作感染新冠病毒的權益保障提出書面質詢

|社 長:邱躍進
|總編輯:張曉暉

新冠疫情以來,不少僱員的身心和生計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尤其一些因各種原因需進行醫學觀察或治療的僱員,除了健康會受到威脅外,還不能返工、照顧家庭,精神亦備受考驗,引致不小的損失和打擊,還衍生出不少社會問題。當中,政府針對他們面對的困境提供的保障和支援措施尤其成為社會關注的一個焦點。雖然,肯定政府對此做了大量的紓困工作,但面對一些保障不足的情況仍然未能較好處理,為社會所詬病,例如僱員因工作關係須醫學觀察進而引致缺勤,他們的收入毫無制度性的保障。面對新冠疫情反復,促請政府對類似情況能夠積極作出改善,尤其對一些已有的制度保障存在的不足更能加緊補足。

根據勞動局就“新冠病毒涉及的勞動範疇問題”的回覆,員工工作期間感染新冠病毒,若被證實由工作引致,則屬於《工作意外及職業病損害的彌補制度》規定的工作意外。而根據保險公會今年六月三十日發出的通告,就前述證實屬於工作意外的情況,則該僱員有權依據第40/95/M號工作意外及職業病保險法例的規定,向僱主作出追討,僱主倘已按照第40/95/M號工作意外及職業病保險法例投保,可向保險公司索償,並須提供有關意外是由其工作引致的證明。惟參考其他地方和本澳實際情況,由於要證明由工作引致感染並不容易,致使有關保障的實際落實情況並不理想,希望有關當局能夠適時作出檢視和優化。

因此,為更好保障僱員的權益,梁孫旭議員現提出如下質詢:

一、近日有收到個案反映,早前因工作期間感染新冠病毒並及時向勞工局申報工作意外,之後依法向保險公司申請工傷賠償,但被要求要提供一份由衛生局開具的「源頭紙」,而透過致電「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查詢,得到回覆是,當局不會發出此份證明文件,致使最終未能成功索償,甚感不公和無奈。對此,請問當局會如何協調處理有關的技術性問題?會否進一步考慮優化有關的處理機制?此外,當局能否介紹一下,疫情至今當局接獲僱員在工作期間因工感染新冠病毒的個案有多少宗,當中透過向保險公司索償並能夠成功獲賠的情況如何?

二、全球新冠疫情爆發至今近三年,因應改善僱員因工作感染新冠病毒獲得的保障不足,一些地區或國家或者將因工感染新冠病毒列入職業病,如台灣、法國等;或者已經開始大力推動修法,例如香港、英國等。這反映出將僱員因工作感染新冠病毒列入職業病有一定的重要性和可行性,亦備受社會關注,對此,參照有關情況和本澳實際,特區政府會如何完善僱員因工作感染新冠病毒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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