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環球新聞報 議員之聲 議員之聲|呂綺穎關於推進本澳兒童友善城市的建設規劃的書面質詢

議員之聲|呂綺穎關於推進本澳兒童友善城市的建設規劃的書面質詢

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與國務院婦兒工委辦公室聯合印發《關於在全社會推進兒童友好建設的意見》(下稱《意見》),提出全面開展兒童友好建設,推動兒童友好由階段性試點轉向常態化全社會機制建設。文件明確要求公共政策制定需引入「1米高度」兒童視角,推進公共空間適兒化改造,並在托育、教育、醫療、文體等領域優先保障兒童需求。這一系列頂層設計為包括澳門在內的地區提供了重要政策參考,也為本澳進一步完善兒童成長環境、落實《兒童權利公約》精神帶來新的啟示。

事實上,特區政府近年積極回應兒童發展需求,持續完善托育服務、教育資源、醫療保障等各項配套。然而,隨著社會發展,家庭結構轉變及雙職家庭普遍化,兒童對公共空間、遊樂設施、社區環境的安全性和友好度提出更高要求。對照國家《意見》提出的「社會政策、公共服務、權利保障、成長空間、發展環境」五大友好體系,本澳在兒童友好建設的系統性規劃、跨部門協作機制、空間適兒化改造及成效評估等方面,仍有進一步提升的空間。

參考內地經驗,上海已出台兒童友好城市建設三年行動方案,並將兒童友好納入「十五五」規劃體系;深圳更以「兒童友好型城市」作為城市發展戰略,推動社區、學校、醫院、公園等六大領域的適兒化改造;哈爾濱則建立法規政策兒童優先評估機制,入選國家經驗清單。這些先行經驗證明,兒童友好建設不僅是民生工程,更是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值得澳門借鑒學習。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1、因應《意見》明確把兒童友好納入常態化全社機制的建設工作,請問當局會否參考相關經驗,研究編制適合澳門的兒童發展綱要及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實施方案等頂層政策設計,並納入特區的五年規劃中,為本澳兒童友好建設提供清晰的政策框架和發展路徑?

2、《意見》明確要求地區編制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城市更新專項規劃等相關規劃時,應當引入「1米高度」兒童視角檢視城市空間。對此,請問當局未來在相關公共設施和空間建設中,會否考慮透過先導計劃或試點形式,以「兒童視角」檢視社區內的交通、遊樂設施等,推進公共空間適兒化改造,為兒童創設更安全、友善的生活環境?

3、對於本澳未來兒童友好建設的推進工作,當局會否考慮推動公共空間建設部門因應實際工作,設置日常監測和年度自我評估,針對兒童友好城市的建設進行恆常性評估和檢視,並借鑒國內、外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成功經驗,以推動先進經驗的借鑒學習,持續提升澳門城市的兒童友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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