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十五五」規劃將人工智能立法作為推進「數字中國」建設,規範人工智能健康發展的重要支撐,其核心目標是構建「促進創新與保障安全並重」的人工智能法治體系。本澳要貫徹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之目標,將積極發展人工智能高新技術產業,其亦是本澳實現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重要引擎。
近年來,本澳相繼推動成立人工智能相關研究平台、設立政府引導基金培育新興產業,並依托琴澳一體化發展優勢,推動人工智能技術研發與成果轉化,為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注入新活力。然而,伴隨人工智能技術的快速發展,一系列法律與監管難題也相繼浮現,例如日前發生的「機器人被逮捕」事件,深刻揭示了人工智能實體進入公共空間帶來的法律空白。
因應現時特區政府人工智能領域的立法仍處於起步階段,面臨法律滯後、倫理風險等挑戰。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高新科技開發是本澳主要的新興產業,請問當局會否結合其他新興產業特點,優先在琴澳一體化框架下推進人工智能立法,完善數據治理、版權保護等制度,推動高新科技產業健康發展,貫徹經濟適度多元目標?
二、隨著現時人工智能技術日新月異,請問當局如何加強對人工智能領域的監管工作,明確「以人為本」的核心原則,要求人工智能系統的設計、開發、應用符合《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的人權保障要求,避免虛假資訊傳播?
三、請問當局如何加強對人工智能數據隱私的保護,要求相關企業遵守《澳門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法律原則,對高風險AI系統如醫療、教育領域,設定倫理審查機制以防止用戶數據洩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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