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遵照行政長官的指示,本局對立法會 2026 年 2 月 10 日第0199/GSG/SAAL/2026號函轉來,何潤生議員於2026年2月6日提出,行政長官辦公室於2026年2月11日收到之書面質詢,答覆如下:
為鼓勵居民藉持續進修或考取認證提升個人素養和技能,從而配合澳門社會發展,特區政府自2011年起推出“持續進修發展計劃”(以下簡稱“計劃”),目前已開展至第五階段。
按現行“計劃”規定,居民可按個人興趣或需要透過“計劃”申請報讀符合資助要求且以面授為主的本地或外地的高等教育課程和持續教育課程,以及非遙距證照考試。有關本地機構舉辦的各類博雅教育、技能培訓、專業培訓及特別培訓課程的課程性質、課程級別、開辦時間等資訊,均在“計劃”專屬網頁公開,方便居民在報讀前了解課程相關資訊,按自身需要選擇合適的進修課程。“計劃”是以公帑對居民作出資助,教育及青年發展局(以下簡稱“教青局”)依法對納入“計劃”項目的舉辦情況、教學成效等進行監管,並核實出席者的學員身份及參與情況,以保障公帑的合理運用。教青局積極聽取各持份者的意見,並從提升“計劃”效益與加強監管兩方面着手,持續優化“計劃”的實施。
特區政府總結過往推動“計劃”的經驗,並綜合考慮各項因素,訂定現行的資助金額及形式。經分析過去四個階段及現階段“計劃”居民的參與及使用金額情況,現時的資助金額已減輕居民終身學習方面費用的負擔。為鼓勵居民通過考取證照提升自身技術水平,為區域經濟協同發展注入新動力,教青局持續向各政府部門、公營機構、高等院校、教育機構、專業團體等徵集各專業範疇的證照考試項目,以更新“計劃”資助的證照考試目錄清單,包括增加深合區在內的粵港澳大灣區職業技術及專項證照考試。現時“計劃”涵蓋了包括旅遊及會展業、金融財務、電腦科技、商業和管理、語言翻譯、法律、設計等超過135項獲國際及國家認可的職業認證考試。為推動居民主動學習,確保公帑有效運用,“計劃”亦優化為“先支付,後申請”模式,居民可於考證後180日內提出發放資助申請。
為符合相關法規規定及專款專用的使用原則,確保公帑合理使用,以及鼓勵每名居民參與終身學習,使“計劃”得以發揮效益,第五階段“計劃”的資助僅供受益人本人使用。教青局持續蒐集社會各界對“計劃”的意見,探討未來的優化方向,相關意見均同意“計劃”維持用於讓居民增進個人素養和技能的初心,並不宜轉移給他人或作為福利措施。此外,為全方位關顧家長面對不同階段子女成長的需要,教青局、衛生局及社會工作局於2026年聯合推出“家長學堂”,為準家長及家長提供免費的全鏈條親職教育課程及資訊平台,更挑選熱門課程安排線上同步直播,讓家長可以不受時間及場地所限,掌握家庭教育資訊。教青局亦持續舉辦各類型親職教育活動,為親子創設溝通互動平台,助其享受親子共樂時光。
局長
龔志明
202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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