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澳門金融管理局近期公佈的財政儲備數據顯示,特區政府在2025年的財政儲備投資錄得高達429.2億澳門元的歷史性高收益。這筆龐大的投資回報對於充實特區庫房、保障澳門長遠的財政穩健具有重大意義。
在關注收益用途的同時,社會各界對政府投資的具體方向亦高度關注。對比鄰近的香港,其外匯基金在公佈投資表現時,會詳細列明資產配置的分類與比例(如債券、股票、另類投資等分類的具體收益與佔比),讓社會清晰了解公共資金的風險管理與回報結構。反觀本澳,目前金管局公佈的財政儲備投資收益暫時只披露一個總體數字,缺乏具體的投資組合分類及各類別資產的績效說明,令公眾難以深入了解當局的投資策略及風險分佈。
根據本澳第8/2011號法律《財政儲備法律制度》,財政儲備的設立目的是為了妥善管理特區的財政資源,以取得回報及防範財政風險。該法律第七條及相關條文規範了儲備的投資運用原則,但在資訊披露的透明度上,現行法律第十二條規定,須公佈「每月結餘及營運結果」及「財務報表的年度報告」,僅要求作出定期的帳目公佈,並未強制要求當局必須將投資組合的詳細分類向公眾作具體說明。雖然當局的做法符合現行法律的最基本要求,但特區政府堅持系統性思維,致力打造高效、透明、便民的現代服務型政府的施政理念下,對於涉及數千億元規模的公共資金,社會期望除目前單一的總數公佈外,能有更高的財政透明度。
此外,值得關注的是,政府已於2026年2月宣佈,計劃從財政儲備歷年收益中撥出110億元設立「政府引導基金」。雖然該基金主要著眼於推動本澳產業多元發展,但此舉亦清晰表明,當局具備並已實行運用儲備收益來支持重大政策目標的機制。
既然投資收益能用於活化產業,面對現時社會經濟結構轉變下依然承受沉重生活壓力的市民,當局亦可思考在此基礎上作進一步延伸。投資回報除用於滾存保值外,更應探討建立恆常的撥款機制,研究將部分超額投資收益轉化為支援基層市民及社會民生的專項資金,讓經濟發展成果真正且精準地惠及普羅大眾,落實「施政為民」的核心理念。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第一,對比鄰近香港外匯基金會按資產類別公佈投資組合詳細分佈的做法,請問當局未來會否在不影響商業保密及投資策略的前提下,進一步考慮提升本澳財政儲備投資收益資訊的透明度並披露具體的資產分類?
第二,針對現行第8/2011號法律《財政儲備法律制度》對於資訊公開的規範較為單一,當局會否審視並優化相關資訊發佈的機制形式,確保社會大眾對公共資金投資流向的知情權?
第三,借鑒設立「政府引導基金」動用儲備收益支持政策目標,面對過去三年財政儲備都錄得合共逾千億的正向投資回報,特區政府會否考慮研究建立恆常的利潤撥款機制,將部分投資收益轉化為專項關愛基金預算,以針對性地加強支援基層市民及優化社會保障作民生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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