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踏入2026年,《澳門陸路整體交通運輸(2021至2030)規劃文本》已進入中期檢討,《規劃》的前半階段,本澳智慧交通的推進工作上已經作出不少努力,例如澳門出行手機應用程式已基本構建,社會各界均期望特區政府藉此契機,全面檢視智慧交通相關工作的落實成效,並就不足之處作出優化調整,包括針對智慧交通、支付、交通燈和數據平台構建方面進行持續優化。
2023年生效的《公共泊車咪標制度》規定,公共道路泊車位的泊車費用僅得以電子方式繳付,本澳更換咪錶工作未有進展,目前只接受拍咭支付方式。此外,亦有市民反映,除了在公共停車場陸續裝設泊車指示燈,亦建議就大型停車場引入室內尋車系統,方便駕駛者。並落實《規劃》中提出探討推動商場等對外開放的停車場資訊系統標準統一和訊息接入,以及彙集更多路邊及路外泊車數據,並為公眾提供查詢途徑。
另一方面,《規劃》亦提到擴大自動配時交通燈使用範圍;至2025年,自動配時及雲數據配時交通燈比例達到50%;完成車輛聚集提示系統(包括巴士、的士及旅遊設施穿梭巴士等車輛),增加實時交通管理工具;優化交通燈訊號控制系統等。然而,本澳仍有一些路段的交通燈在繁忙時段需要由警員親自操作,希望當局日後能擴大和優化自動配時交通燈使用,加強本澳智慧交通建設。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澳門陸路整體交通運輸(2021至2030)規劃文本》已進入中期檢討階段,智慧停車推進的一系列工作上,更換智慧咪錶已提出多時,而發放路邊和路外泊車位資訊讓公眾查詢、加強公共停車場的導航資源及對接其他對外開放停車場數據等亦是目標,請問當局對上述工作有何具體部署?
二、在優化智慧交通燈工作方面,按照目前的實施情況,當局未來如何擴大和優化自動配時系統應用範圍,逐步減少要由警員人手操作的情況?
三、因應科技發展日新月異,除了落實交通規劃中原有的智慧出行規劃,當局也應研究引入新技術,優化智慧出行方式。例如,內地近年在智慧交通方面發展迅速,當局有否參考或研究,藉著構建好本澳的交通資訊和數據平台,未來在實時交通管理、預測路況結合系統向駕駛推送行車建議等方式,善用科技手段提升道路使用者的出行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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