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環球新聞報 議員之聲 議員之聲|黃潔貞冀進一步推動戶外表演區複合利用的書面質詢

議員之聲|黃潔貞冀進一步推動戶外表演區複合利用的書面質詢

表演區自2024年底開始試營運後雖然舉辦了數場大型演出,並逐步提升觀眾容納量,當局也提及已收到今年首季4項場地申請,但整體使用率仍然不高。近日,社會文化司司長表示,澳門戶外表演區(下稱表演區)將向演藝業界提供月度租用方式,以及運用場地空檔,轉換為簡易三人籃球場、親子體育活動空間等,開放讓居民使用。這既是有效運用公共資源,也能達致支持業界發展及為居民提供活動空間等多重作用。

但值得注意的是,無論是供演藝業界月租或開放居民使用,表演區地處路氹邊緣,雖有輕軌接駁,但整體公交配套、臨時停車安排,以及場內遮陽、衛生、適合親子活動的配套設施等仍然不足。尤其按過去幾次大型演出經驗及參與者反饋,交通、天氣等問題都容易影響參與體驗,尤其活動過後的人流與車流疏導問題較為突出。若上述配套不到位,即使表演區擴大使用範圍,也會影響到居民使用該場地的意願與體驗。

另外,對本澳演藝業界而言,表演區的場地規模及全場租用成本較大,也影響到他們申請場地的意願,有需要進一步研究場地效益最大化,藉此精準扶持本地演藝及社團發展。參考香港維多利亞公園等鄰近地區成熟經驗,其允許團體申請舉辦大型活動時可只租用部分空間,有關做法值得借鑒。這不僅能直接降低本地團體使用場地的成本,鼓勵更多元化的中小型藝文活動產生,成為同時服務於專業演藝發展與市民文化生活的多功能公共空間。

對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1、在推動表演區部分轉換為簡易三人籃球場、親子體育活動空間等場地時,當局如何通過跨部門合作,制定更具體的使用方案及指引,優化硬件配套、活動預案及管理方案,為滿足表演區的複合利用創造更好的條件?

2、參考香港團體申請維多利亞公園的做法,當局會否積極研究並在表演區推行更為靈活精細的“分區租賃”模式,例如允許合資格的本地團體(如中小型藝團、學校、非牟利機構等)僅申請租用場地的部分區域舉辦中型規模活動,並享有相應之費用減免或優惠,降低其使用門檻,其他空間則繼續開放予居民活動?

3、為提升場地競爭力與使用率,政府在表演區的短、中、長期發展策略上,除了短期內推月度租用及開放居民使用,中長期將如何結合市場化運營,引入專業管理團隊並拓展多元活動(如大型文創市集、盛事活動等),與室內大型場館形成功能互補,滿足不同的使用需求與支持業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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