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衛生局最近公佈資料,2025年澳門全年新生嬰兒僅2,871名,較2024年的3,606名減少超過20%,首次跌破3,000名,創下近年新低。由低出生率引發的少子化問題及連鎖反應,引起社會廣泛關注。針對少子化問題,行政長官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曾經表示,特區政府將開展專項綜合研究,而《家庭政策綱要法》亦已生效超過三十年,今年將會開展評估,結合社會發展變化與居民需求更新完善法律條款。
《家庭政策綱要法》屬於綱領性的法律,於1994年7月頒布,釐定了家庭政策的目標,包括:確保兒童受保護、父母教育子女、長者融入參與家庭生活、輔助弱勢家庭等方面,為促進家庭發展及社會和諧穩定發揮著重要的作用。然而,隨著全球化和科技化的快速進展,澳門在這三十年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傳統家庭模式也急速改變,育兒成本不斷增加,雙職家庭、父母輪更工作、隔代教養等情況亦相當普遍;而家庭政策是促進社區和社會繁榮發展的重要基石,必須與時俱進,因應少子化、老齡化及多代共存等挑戰,透過創新的政策思維,建立彈性的家庭支持系統,積極回應現代社會的挑戰。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請問有關當局在修訂《家庭政策綱要法》時,會否研究將家庭友善政策融入公共政策體系,促使公共部門在制定相關政策和措施時,充分考量家庭發展需要,從而構建適合澳門實際需求的家庭支援體系?
二、內地於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家庭教育促進法》,標誌著國家首次以立法形式將家庭教育納入國家治理體系,這對家庭教育的推動有重要意義。請問有關當局會否參考有關法律進一步優化《家庭政策綱要法》,普及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引導父母或監護人科學開展家庭教育?
三、香港《家庭崗位歧視條例》禁止任何人或機構基於他人有照顧直系家庭成員的責任而作出歧視。直系家庭成員指與該人有血緣、婚姻、領養或姻親關係的家庭成員。請問有關當局在修訂《家庭政策綱要法》時,會否研究參考香港的《家庭崗位歧視條例》,進一步加強保障個人(不論男女)不會因家庭崗位而受到不公平的待遇,以維護照顧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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