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業是民生之本。隨著本澳經濟穩步復甦,就業形勢逐步改善。最新一期(2025年6月至8月)就業調查顯示,總體及本地居民失業率分別為2.0%和2.6%,接近2019年同期水平。總體及本地居民就業不足率分別為1.5%和1.9%,相比2019年同期,則仍有改善空間。
為促進本地失業人士重投勞動市場,政府制訂《就業輔助及培訓規章》,由社保基金通過發放津貼,藉以配合勞工局對失業人士提供職業培訓、就業轉介等就業支援措施,幫助本地失業人士就業輔助和培訓。但相對於社會經濟發展,近年有關津貼支付維持低位,成效不彰。勞工界近年持續關注有關規章檢討工作,當局表示會持續聆聽社會意見。實際上,與之相類的《職業培訓專款規章》亦面臨同樣的問題,有必要同步作出檢討,協同發揮有關款項的作用。
本屆政府銳意深化公共行政改革,令人鼓舞及期待,日前公佈並生效《公共部門及實體的設置及組織架構的一般制度》行政法規,對整體公共部門設立、重組,部門內職能的整合優化提供基本法律原則。有關法規的生效,亦為上述兩個培訓規章的職能優化整合提供法律基礎。
因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第一,截至目前,上述兩個規章的培訓款項使用及結餘情況如何?
第二,政府正在推動部門架構重整和職能優化,請問,從歸口管理、職能整合的角度,政府會否及何時藉機檢視《就業輔助及培訓規章》以及《職業培訓專款規章》,將有關款項及職能轉予勞工局,提升有關培訓專款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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