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遵 照 行 政 長 官 指 示 , 本 人 對 立 法 會 2025 年 9 月 4 日 第
805/E668/VII/GPAL/2025號公函轉來顏奕恆議員於2025年8月29日提出,行政長官辦公室於2025年9月9日收到的書面質詢,回覆如下:
對問題1. 交通事務局正按序籌備“公共道路泊車位的經營批給"公開競投工作,競投案卷中將要求承批實體提供更先進的智能管理系統與多元支付方式,且須具備可靠的技術方案和應急預案,更便利公眾使用的同時,亦須保障系統的穩定性和服務的連續性。
此外,交通事務局亦持續敦促公共停車場營運商加強無感支付系統的維護與優化,包括強化後台監測及提升設備穩定性,以確保服務質素。
對問題2. 交通事務局經檢視公共停車場推行半小時收費模式的成效,計劃進一步將半小時收費模式擴展至其他公共停車場,並正有序跟進相關工作。
對問題3. 《公共泊車服務制度》為特區政府設置戶外收費公共停車場創造了條件。政府計劃將兩幅國有土地用作臨時戶外停車場,包括路環原飛鷹基地的土地及原嘉翠麗大廈第二座的土地,相關項目現正有序開展及推進。交通事務局已開展前期規劃工作,按區內對泊車位的需求進行合理佈局,並配合施工進度跟進各項相關工作。
交通事務局代局長
鄭岳威
2025.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