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遵照行政長官指示,經徵詢土地工務局、交通事務局的意見,本人對立
法會2025年8月8日第741/E610/VII/GPAL/2025號公函轉來梁鴻細議員於
2025年7月31日提出,行政長官辦公室於2025年8月11日收到的書面質詢,回覆如下:
對問題1.及3. 特區政府按“澳門電動車推廣計劃”持續完善充電設施,並綜合考慮電動車的增長情況、公共停車場充電位的使用率、市民及業界意見等因素,適時在具條件的公共停車場增設不同速度或制式之充換電設施。此外,為善用土地資源,環境保護局正計劃於路氹區建設超級充電站試點,以進一步推廣使用電動車,未來亦會與各相關部門、電力專營公司等協調跟進有關規劃工作。
土地工務局表示:對於已成功收回的國有土地儲備,特區政府繼續按照《城市規劃法》和《土地法》的規定,結合地區的現況及社會發展的實際需求,以及因應相關部門提出的使用計劃,按照土地的具體位置、面積及周邊客觀環境情況,作出適當的規劃利用,尤其對一些如條件合適的用地,會優先考慮用作興建公共設施。而在落實永久用途前,土地管理會因應社會的不同需求考慮作臨時使用,土地工務局會積極配合各職能部門倘提出的臨時利用土地申請,作出綜合分析及研究。
在申請程序方面,為保障市民的用電安全,按現行法規要求,更改供電系統(包括設置電動車高速充電基礎設施)應由已在土地工務局註冊的相關範疇工程師負責設計,並編製相關的供電計劃。土地工務局在審批上述申請時,均以能符合現行防火安全法例、不影響停車場其他使用者及共同部份的使用,以及能滿足電力設備的使用安全為審批標準。對涉及供電電網的問題,亦會按機制向電力專營公司諮詢意見。土地工務局將持續審視並優化相關工作流程。
另外,《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已於2022年公佈,作為編製詳細規劃的依據,在開展各規劃分區詳細規劃編製工作時,會基於該區現狀和需要,不斷完善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的相關配套。
對問題2. 特區政府透過公佈“澳門電動車推廣計劃”,讓社會各界了解未來電動車的發展路向和目標,同時亦歡迎業界在合法和安全的條件下,建設更多合適的充電或換電設施。其中,環境保護局定期與綜合酒店娛樂企業舉行會議,並透過“澳門環保酒店獎”推動業界在其轄下場所設置電動車充電設施,至2024 年 底已設置近300 個公共充電位,以中充和快充為主。此外,特區政府透過每年舉辦“澳門國際環保合作發展論壇及展覽” (MIECF)展出多項綠色交通的最新產品和技術,包括新型的電動車輛和充電系統等,供業界參考和考慮引進澳門。
局長
葉擴林
2025.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