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嚴格依循《土地法》和《城市規劃法》的原則管理本澳土地及進行城市規劃,是本澳可持續發展的基礎。近期,都市更新委員會成立專責小組,以探討研究暫住計劃、更多鼓勵都更的措施、研究街區保育和美化措施等。
本澳地少人多,舊區普遍缺乏休憩運動空間,步行設施亦有待完善,當局除了著力發展新區以外,希望能積極推動更新和活化舊區的措施,加大力度在舊區推行整改維護工作,因應不同社區的需求增加設施,尤其靈活運用已收回的小塊土地,開拓更多休憩、運動空間、行人過路設施和停車設施等,提升民生福祉,期望都更會加快收集社會意見,推動相關職能部門或實體在舊區善用閒置土地,落實更符合公共利益的土地臨時利用方案。
《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二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今年將完結,在城市規劃工作方面,目前本澳已完成《東區-2規劃分區詳細規劃》、同時正開展外港區-1、外港區-2、北區-1、氹仔中區-2的詳細規劃,而本澳尚有13個分區詳細規劃工作未曾開展,希望當局能在加快完成相關詳規草案編制工作的同時,盡早佈局安排未來的分區詳細規劃工作。
另外,目前石排灣區內地區主要劃為居住用途,尚存在一些工業設施,居民普遍反映休憩設施不足,期望能持續優化工作,如期完成《五年規劃》當中提及的完善石排灣小區規劃工作。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都市更新委員會成立小組推進更多鼓勵都更的措施、研究街區保育和美化措施,當局會如何收集社會意見,推動職能部門善用舊區的閒置土地,尤其落實增加休憩、運動、優化行人步行設施等符合公共利益的用途?
二、今年是澳門第二個五年規劃的收官之年,在推動4個分區詳細規劃方面,目前進度如何?規劃當中提及的完善石排灣小區規劃方面會否於今年如期完成?本澳未來五年在進一步推動其他分區詳細規劃工作方面有何安排和計劃?
澳區政府工務局關於立法會李靜儀議員書面質詢的答覆如下:
遵 照 行 政 長 官 指 示 , 本 人 對 立 法 會 2025 年 4 月 17 日 第356/E305/VII/GPAL/2025號公函轉來李靜儀議員於2025年4月11日提出,行政長官辦公室於2025年4月22日收到的書面質詢,回覆如下:
對問題1. 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都市更新應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及延續社區特色為主要原則,至於涉及各規劃分區的具體都市更新工作方面,仍需結合詳細規劃編製、相關職權部門和社會意見,以及相關都市更新和房屋政策等作進一步研究落實,以更好地助力改善居民生活環境。
都市更新委員會作為協助政府制訂都市更新政策的諮詢機關,透過組織會議、工作坊、考察及研究等,就都更的特定議題,如暫住計劃、推動都更的優惠措施,以及保育及街區美化等方面作討論及研究,並會一如既往收集及聆聽社會各方的意見,尤其會對不同諮詢組織、社團及市民的意見作適當汲納,以完善對包括舊區在內的土地合理利用方案。
對問題2. 特區政府積極有序開展各規劃分區詳細規劃的編製工作,包括東區-2、外港區-1、外港區-2、北區-1及氹仔中區-2;其中《東區-2規劃分區詳細規劃》已公佈生效,其餘四項詳細規劃均已有第一階段成果,今年會推進第二階段工作。其他分區詳細規劃也會按照實際情況適時陸續開展。
另外,爭取盡快完成編製“路環石排灣都市化規劃(東側)調整研究”,對石排灣社區內尚未完成發展的土地進行優化及調整,檢視公用設施、綠地及公共開放空間用地,優化路網及行人設施的佈局,調整地段的建設發展條件,以構建更舒適、便利及綠意的宜居社區。
2025.05.06
局長
黎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