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政府公佈《控煙法》的執法數據,在跨部門合作底下,共發現2,877宗違法吸煙、89宗攜帶電子煙出入境,以及91宗涉嫌違反《控煙法》其他規定的個案,相關部門的工作和努力值得肯定。眾所周知,吸煙不但會危害身體,影響未成年人成長,亦會加重公共醫療開支的負擔。因此,控煙措施的完善多年來都是澳門社會的意願和共識。正如政府早前發佈的《健康澳門藍圖》,當中健康澳門、預防優先的願景和宗旨,正正顯示政府有必要進一步加強本澳控煙力度,以降低慢性疾病及醫療需求等主要挑戰。
誠然,政府在控煙工作方面不遺餘力,例如在2022年成功修改第5/2011號法律《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以完善電子煙在本澳的管控制度。然而,隨著國際各地對控煙工作的持續強化,本澳在相關工作方面缺乏明確目標和後續措施。以香港為例,該地政府於2022年即公佈要以「煙草終局」為目標,制定控煙路線圖,並於其後提出要在2025年吸煙率從9.1%降至7.8%的明確指標,並提出10項配套措施,相關做法和經驗藉得澳門借鑒。
另外,正如上述所言,為防止電子煙對青少年的危害,特區政府將電子煙納入管控範圍,以回應社會對於電子煙的不同口味容易吸引未成年人嘗試,或產生吸電子煙並非吸煙的擔憂。事實上,隨著煙草產品的發展,傳統香煙亦出現多種口味以吸引客源,有研究指出,女性和青少年容易受相關煙草產品吸引並養成吸煙習慣,而各地亦陸續出台政策禁止加味煙,包括薄荷煙、糖果/水果煙的進口和銷售,澳門有必要積極考慮和跟進。
最後,早前3月控煙酒辦表示將探討擴大戶外禁煙範圍的可行性,但指出本澳街道狹窄,難以設置定點吸煙區;另今年7月有立法會議員就相關問題如學校範圍劃作禁煙區向政府提出質詢,當局指建議學校在周邊家長等候接送的地方張貼告示勸喻禁止吸煙,而任何公共地方管理實體亦有權限決定是否將其管轄的室外範圍劃為禁煙區。然而,針對街道狹窄難以設置吸煙區的問題,正因本澳街道狹窄,不設置定點吸煙區更容易加大二手煙對行人的影響,且不設置定點吸煙區更變相將所有非吸煙區街道變成定點吸煙區;此外,絕大部份業權人對其街道均沒有管理權限,以學校為例就不具條件將屬公共街道的學校門口劃為禁煙區,只能張貼沒有法律效力的勸喻告示,無法充份保護學生等群體免受二手煙傷害。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 除持續完善和修改法例外,當局會否考慮參考香港經驗,制定明確的控煙路線圖,並圍繞控煙目標制定一系列管控措施,以實現《健康澳門藍圖》的願景和宗旨?
- 2022年修改《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的目的之一,在於防止電子煙對青少年的吸引和誤導,而參考外地經驗更進一步禁止加味煙,包括薄荷煙、糖果/水果煙的進口和銷售。對此,請問當局會否考慮相關做法並修法跟進?
- 針對本澳戶外禁煙範圍,請問當局將何時對相關範圍進行檢討,包括將學校及醫院等周邊範圍納入禁煙區,以充份保障相關需受保護群體的權益?更進一步而言,當局又會否積極考慮設置定點吸煙區,以更好地解決二手煙和「火車頭」對居民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