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 長:邱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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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於二O一九年透過《社會房屋法律制度》落實社會房屋恆常性申請機制,相關申請自二O二O年八月二十日實施至今,經審核齊備文件獲發編號有三千九百六十九份,當中資格審查後並已評分的獲接納申請有二千二百四十四份。
立法會議員李良汪表示,去年六月落成的望廈社屋-望德樓有七百六十八個單位、即將竣工的台山社屋-台暉樓有五百一十個單位、興建當中的慕拉士社屋將提供一千五百九十個單位,加上新城A區約四千個單位,以及每年約四百個退回的社屋單位,預計足以落實獲接納社屋恆常申請家團四年內上樓的目標。然而,近日接獲多名居民反映,雖已獲當局接納社屋恆常性申請,惟實際上樓時間仍未有期,輪候期間只能以積蓄支付房租及生活開支,捉襟見肘。
他指出,特區政府早於二OO八年透過行政法規制定《社會房屋輪候家團住屋臨時補助發放計劃》,向合資格申請者發放社屋輪候期間的住屋補助,減輕其經濟負擔。多年來,特區政府不斷延長計劃,一定程度紓緩了社屋輪候家團的住屋開支壓力,獲得社會普遍認同。然而,計劃不適用於社屋恆常申請的輪候隊伍,未來亦將取消,且未有其他住屋臨時補助措施支援社屋恆常申請家團,令相關輪候人士感到無助。
社屋恆常申請獲接納家團需等候不多於四年才有望上樓,他質詢當局會否透過延伸計劃或以其他措施,為現時仍在輪候的恆常申請家團發放臨時補助,紓緩其住屋及經濟壓力,同時,除了按照現時的興建計劃,當局會否研究具體措施,縮短社屋恆常申請家團的上樓期,進一步解決相關家團的住屋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