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遵照行政長官的指示,經徵詢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和房屋局的意見,本人對立法會 2024 年 5 月 9 日第 524/E390/VII/GPAL/2024 號公函轉來何潤生議員於 2024 年 5 月 2 日提出,行政長官辦公室於 2024 年 5月 10 日收到之書面質詢,回覆如下:
特區政府一直重視包括社會企業在內的本地中小企業的能力建設及可持續發展,現時,面向一般企業的財務支援計劃亦開放予合資格的社會企業申請。而在規劃使用公共房屋商舖時,部分已劃予職能部門讓社會互助機構或實體開展社會服務,其餘供商業使用的商舖,則會按相關法例進行招標。
此外,特區政府近年積極開展包括專題講座、培訓課程、營運模式診斷、設備展示會等各項工作,協助社區內更多行業的中小商戶實現數字化轉型,更好把握數字經濟帶來的商業機會,從而推動業務及客源多元發展。未來,特區政府將持續審視各項支持企業的工作內容及成效,並因應社會上不同企業的發展需要適時作出完善及優化。為推動社會企業的發展,社會工作局(下稱:社工局)先後推出三期以促進殘疾人士及長者就業機會為目標的資助計劃,透過提供起動資金和技術輔助等方式,協助成功申請的社會服務團體以商業模式營運社會企業。在三期計劃中,已就資助年期、金額和備用資源等進行優化,逐步增加對成功申請者的支持。此外,在計劃推出之初,社工局均為有意參與計劃的社會服務團體提供有關創業營商的培訓,為社企項目的有效執行及可持續發展提供支援。計劃推行期間,除了財政資源的提供外,社工局亦邀請了社會企業及商業管理的專家學者,為獲批項目提供諮詢與改善意見等技術支援。
必須強調,社會企業是透過商業行為以達成社會目標,營運上有別於一般依靠公帑或募集社會資源的非牟利社會服務設施。因此,要成功經營社會企業,營運實體必須具有充足的商業思維、市場觸角、業務創新、營商方法和財務管理等的知識及能力,否則難以在自由市場之中與其他企業公平競爭,繼而創造收益達成既定的社會目標。綜觀本澳目前成功經營的社會企業,其成功的因素在於能夠結合社會服務的優勢和商業營運的策略,在獲取政府及社會提供一定支持的基礎上,透過自身的努力,在市場中不斷完善項目的營運條件,拓展市場。
部份的社會企業甚至能聯結社、政、商的跨界合作,解決了包括經營場地在內所有營商機構都必需面對的經營挑戰。目前,本澳社會對於社會企業已有一定的認識,不少的專業人士和商業機構都樂於為社會企業提供各種支持;而現時在社會服務團體的理監事層中,不乏擁有不同專業及商業背景的人士參與,有意營辦社會企業的社會服務團體實不難與相關方面接觸和聯結,開展所需的跨界合作。
再三強調,社會企業在本質上有別於社會服務,社會服務團體有意營辦社會企業,在觀念及行動上必須具備和貫徹主動自發及積極進取的營商精神,根據機構自身的使命、服務對象的特點和目標市場的需要等因素,選擇合適的經營範圍、策略與定位,透過自身的努力和跨界的合作,推動社會企業向前穩步發展。毋庸置疑,經營社會企業從來並不容易,要成功營運社會企業實在需要面對不少的挑戰。社工局會持續關注本澳社會企業的情況,適時總結經驗,審慎考慮本澳社會企業的未來發展。
最後,特區政府感謝何潤生議員對有關事宜的關心和建議。
社會工作局局長
韓衛
2024.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