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流行病盛行,都市人對個人身體狀況關注程度及日常保健需求上升,保健品及膳食補充劑的銷情十分暢旺,市面上各類新式保健產品推陳出新,層出不窮。中國及歐盟有要求新型保健品成份要嚴格申報,現時澳門的保健食品是屬“食品”的類別,受到《食品安全法》、《食品標籤法》等監管。特區政府亦於2022年成立藥物監督管理局,負責研究、統籌、協調及落實澳門藥物監督管理,近年藥監部門不斷參與市政署舉辦有關食品安全的“保健食品抽檢調查計劃”,以確保市面上產品的安全性。
然而現時居民接收信息的渠道也日新月異,網絡世界也沒有地區界限。隨著各類社交媒體的發展及營銷環境的轉變,現時相關產品的接觸渠道由線下實體店及宣傳,轉向數字化、網絡化、直銷化,以及網紅KOL介紹為主。由於居民對膳食補充劑的信息來源變得複雜多樣,潛移默化的資訊單向吸收,容易做成忽略潛在風險的情況。膳食補充劑是具針對性的,並給予特定人群需要使用,但不能替代均衡和健康的飲食,宣傳手段容易令居民對獲得健康的方式及價值觀有所扭曲。而現時許多人經常服用纖體產品、維生素、蛋白質和礦物質等補充劑,但忽視如何達至合適的服用劑量,部份產品亦缺乏可靠研究數據及副作用說明。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現時本澳保健產品屬“食品”的類別,受《食品安全法》、《食品標籤法》、第7/89/M號法律《廣告活動》及第30/95/M號法令監管,同時藥物監督管理局設有恆常機制抽取有關產品進行摻雜西藥成分的檢驗,惟現時保健品在坊間及網絡銷售手法、渠道眾多,而推出周期時間及轉變包裝速度也變快。當局日後會否在生產商質素及類型、供應商來源、銷售商手法上加強監管,以確保居民使用的食品安全?
二、膳食補充劑不是人人適合,當局會否進一步加強本地保健食品及膳食補充劑的宣傳推廣?例如由當局建立供居民查詢的保健品資料庫及宣教渠道,以助居民多加認識相關產品的功效及注意事項,從而使大眾更正確地保障個人健康。
澳區政府市政署就質詢回覆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