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頭條-環球新聞報 新闻 議員之聲|黃潔貞關於關注打擊社區賣淫工作的書面質詢

議員之聲|黃潔貞關於關注打擊社區賣淫工作的書面質詢

自本澳與海內外全面恢復正常通關及旅遊往來後,社區賣淫有故態復萌跡象。當中北區過去一直是社區賣淫的黑點,從治安警去年至今年4月公布的消息可見,多次針對社區賣淫的打擊行動,以及淨化治安環境的“雷霆行動”及“冬防行動”中,都曾在祐漢區截獲到來澳賣淫的女子,社區居民長期反映生活受到滋擾,且疑似相關樓宇周邊有外藉人士協助在附近“把風”,對社區治安構成威脅,有損社會形象。

雖然警方一直不遺餘力展開針對性打擊行動,但由於現行法律阻嚇力較低,當中操縱賣淫者僅處最高三年徒刑,而相關賣淫人士只能根據《禁止非法工作規章》,以涉嫌從事與旅客身份不符的活動規定,通報勞工局對相關人士採取行政處罰方式,以及移交治安警出入境管制廳,作罰款或禁入境處理,明顯缺阻嚇性,一直存在死灰復燃現象,亦加重了執法負擔。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政府正大力推動社區文化旅遊發展,期望引客入區,促進社區經濟,建立良好城市形象。北區更是推動工作的重點。因此,社區賣淫行為不僅影響治安,也為旅遊形象帶來負面影響阻礙了地區經濟發展。過去社會期望研究修訂法律設法提高對社區賣淫阻嚇力的意見,但始終仍未見進展。

對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1. 根據治安警察局的統計數字,2023年開展217次打擊賣淫行動,查獲323人賣淫,以及偵破18宗操縱賣淫案件,行動次數及查獲人數相較2022年均有所增加。因此,警方會否因應最新情況,持續加強打擊社區及酒店周邊賣淫行動的力度?
  2. 保安司在去年3月回應本人提出的書面質詢時,仍重申就賣淫行為刑事化問題,持開放態度,並有待社會充分探討凝聚共識。請問保安當局會否與其他法律部門合作,開展相關修法研究刑事化或提高行政處罰等犯罪成本,並就此開展凝聚社會共識的工作?
  3. 不少賣淫人士會涉及到有組織犯罪或中介行為,現時操縱賣淫罪僅處一至三年徒刑,而且按以往相關犯罪的判決,部分也會以罰金和緩刑處理,未來當局會否一併開展相關修法研究,提高阻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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