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遵照行政長官指示,經徵詢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地球物理氣象局、交通事務局、土地工務局及市政署意見,本人對立法會 2024 年 5 月 21 日 第556/E418/VII/GPAL/2024號公函轉來顏奕恆議員於2024年5月9日提出,行政長官辦公室於2024年5月21日收到的書面質詢,回覆如下:
對問題1.
地球物理氣象局表示,本澳一方面與中國氣象局及粵、港氣象部門加強對惡劣及極端天氣的信息交流,以「先定性、後定量」的發佈方式事前提示,讓公眾防範短期內可能出現的重大天氣變化;一方面亦積極發展智慧氣象,藉內地與本澳的科研合作,引入機器學習和大數據分析等技術,持續提升預報預警能力。同時,該局不定期以圖文包及多元化的交流活動,宣傳惡劣天氣及極端災害的影響,向公眾傳達預防措施的重要性,藉以提高市民對自然災害的認識和應對能力。保安司司長辦公室表示,去年九月香港及廣東省發生嚴重暴雨,保安司司長指示警察總局與民防架構共同檢視並更新了《暴雨及特殊天氣專項應變計劃》。在暴雨情況下,暴雨行動小組會密切關注有關情況及採取相應措施,而因應暴雨持續時間及嚴重情況,該小組各實體經綜合評估可向聯合行動指揮官建議採取進一步民防措施,由聯合行動指揮官提請行政長官宣佈進入即時預防或更高級別的狀態,以啟動民防架構應對有關情況。另外,民防架構各成員實體持續深入社區開展民防宣傳教育工作,向公眾推廣突發公共事件的防災避險資訊,並積極參與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的校園防災工作,向師生講解防災避險相關知識,以提升其防災意識。與鄰近地區合作方面,澳門特區政府與廣東省政府自2008年簽署《粵澳應急管理合作協議》以來,雙方一直就應急聯動保持聯繫,當一方發生需要應急救援力量的情況時,可透過合作機制提出協助要求。此外,為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在粵澳應急合作基礎下,粵港澳三地政府進一步深化在應急管理、災害防控及緊急救援等領域的合作,三地政府預期今年6月中旬在港簽署《粵港澳應急管理合作暨大灣
區應急救援行動合作框架協議》,透過協議將有效整合三地的應急資源,提升本澳的應急救援能力,為本澳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提供更加全面可靠的保障。
對問題2.
市政署表示,會持續對全澳各區公共渠網、雨水集水井、市政泵站等開展恆常性排查及清理工作,並重點對低窪、積水易發地點的下水道增加清查工作頻次,採取“ 防範性清淤”,保障公共排水系統應有的運作效能。暴雨期間,市政署會密切留意轄下行車隧道內排水系統的運行情況,並會增派人員清理堵塞隧道渠口的垃圾,以保障應有的排澇能力。
交通事務局表示,25個低窪地區公共停車場的使用及經營規章已增加風暴潮期間封閉措施,低窪地區公共停車場和巴士總站也設有防水閘、沙包等,以提高防水能力。該局還會定期與管理公司進行說明講解,並進行防洪演習,加強管理公司相關應對能力。
興建中的輕軌東線地下車站的防洪設計採用200 年一遇的標準,排水設計則採用50年一遇的標準,符合本澳防災減災十年規劃報告中的要求。在各車站的出入口、連接通道及其他適當位置也將加設活動式防洪閘或防水板,以減低因極端天氣對輕軌系統造成影響和確保運作安全。
對問題3.
本局已委託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每月對本澳有記錄的斜坡進行巡查,並持續與市政署等進行跨部門斜坡安全評定工作,對風險斜坡按緩急先後進行加固整治工作。倘私人斜坡經政府評定存有風險時,土地工務局會將相關安全評定報告通知予業權人,業權人須聘請專業人士編製工程計劃,以取得工程准照進行斜坡修葺鞏固工作。另外,現時使用中的斜坡自動監測系統運作正常。
土地工務局表示,按第14/2021號法律《都市建築法律制度》規定,建築物之維護及保養屬相關樓宇所有人的責任,相關業權人必須確保其樓宇範圍的斜坡得到適當的維護及修葺。
除恆常巡查外,該局已制訂緊急事故的應變及處理機制,以有效應對包括樓宇突發事故等在內的狀況,及時採取應急控制措施,保障市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局長
林煒浩
2024.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