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婦聯總會長期關注本澳家庭發展議題,繼2019年、2022年進行生育意願調查後,於今年4月份再度開展“2024年澳門居民婚育意願調查”,分析居民對於婚姻與生育方面的實際情況與最新需求。並於6月6日(四)上午十一時於婦聯大廈二樓禮堂發佈調查結果,立法議員、婦聯副理事長黃潔貞,副監事長、議政維權部副行政主管歐陽月勝,副主任葉詠康、政策研究員陳立柱主持新聞發佈會。
調查主要發現居民整體生育意願明顯下降;青年人對婚姻與生育意願偏低;同時經濟、居住等問題成為影響居民婚育的主要因素。該會根據調查結果給合本澳實際社會情況,提出以婚姻文化、經濟補貼、房屋供應、家庭照顧及輔助生育五方面,共同支持居民婚姻與生育。
調查以18至49歲居民為對象,共收集到925份有效問卷。在婚姻意願數據中顯示,00後(18~24歲)及90後(25~34歲)的未婚受訪者結婚意願都明顯較偏低,近半數(49%)90後與超過4成(41%)00後受訪者明確表示5年內沒有結婚的計劃。
當中影響居民婚姻意願的三大主要因素分別是經濟因素(結婚開支、婚後住屋等),佔整體受訪者近一半(49%)、其次為伴侶因素(生活習慣、三觀契合程度等),佔25%、接著是自身原因(婚姻觀念、職業與生涯規劃等),佔19%。由於籌辦婚禮、安排婚後住房等都會涉及龐大的經濟開支,明顯會對居民的結婚意願產生重要影響。
此外,五成半受訪者認為25至29歲是最佳結婚年齡和生育年齡,但2023年澳門女性初婚年齡中位數29.5歲、男性初婚年齡中位數性31.2歲;新生嬰兒母親年齡中位數為31.4歲,父親則是32.9歲,反映現實中居民的婚育年齡與理想有一定推遲。
生育調查部分,居民生育意願平均分為4.76分(10分為滿分),相較2022年生育調查的6.33分下降了1.57分。從年齡分組來看,00後受訪者生育意願為4.02分;90後受訪者生育意願為4.54分;80後受訪者生育意願為4.81分,適婚適育的青年群體生育意願分數顯著低於平均水平。
已生育的受訪者中,影響生育意願的首三項因素分別為︰育兒開支大(75%)、其次居住空間不足(73%)、以及工作繁忙沒有足夠時間照顧(70%);而未生育的受訪者則認為︰工作繁忙沒有足夠時間照顧(68%)、其次是育兒開支大(68%),以及子女教養問題造成的壓力與負擔(61%)。兩者同樣圍繞著經濟、居住及照顧問題,亦與以往本會兩次生育調查情況相近,反映在相關支持政策方面仍有提升空間。另外在未生育的受訪者中,認為生育會令私人生活受影響或失去個人時間(56%),以及認為擔任父母親責任重大的比例(50%),顯著高於已生育的受訪者(37%及34%)。
對於如何提高生育意願,已生育受訪者最期望的三項支持分別是增加經濟支援(70%),其次是家庭友善措施(69%),第三是提供適合新婚夫婦或育有年幼子女家庭的公共房申請優惠政策(68%);未生育受訪者中,首兩位仍然是增加經濟支援措施(71%)及家庭友善措施(60%);第三位則為延長有薪產假及男侍產假(69%),結果亦普遍與前述經濟、居住與照顧問題影響居民生育意願的結果相符;另外選擇完善輔助生育技術服務和輔助生育補貼的受訪者比例佔近五成,較以往調查有明顯增加。

黃潔貞在總結時表示,調查反映青年群體對婚育觀念的改變,未來有可能進一步加劇婚育率下降,對社會可持續發展將造成負面影響。社會各界需共同思考透過“組合拳”方式,以更迅速、前贍、傾斜、實際的角度出發,突顯“鼓勵”與“支持”婚育友好理念的態度,扭轉或減緩出生率持續下降勢頭。婦聯亦從婚姻、經濟、照顧、住屋、醫療五個方面提出建議︰
一、營造積極婚育文化︰政府可透過支持社區及教育場景引導社會特別是青年對“成家”、“結婚”與“生育”的正向觀念,進行積極健康的交友觀、婚戀觀、生育觀宣傳與教育,並以多元且青年喜聞樂見的方式,減低青年對於婚育上的抗拒感,營造具幸福婚育潮流的社會氛圍。
二、經濟支持鼓勵婚育︰持續研究以更貼近實際婚育消費的基礎上調整結婚及出生津貼金額;在現行社保框架之外推出獎勵性措施(具體可參考鄰近香港地區提供新生兒獎勵金兩萬元;香港、日本、新加坡三地的獎勵金額平均值約為3萬7千元),方便政府日後更快速按實際出生率進行調整;研究參考目前公務員的家庭津貼或基層公務員幼兒開支補助為基礎(每月10點),向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發放持續性的育兒津貼,減輕家庭育兒開支負擔。
三、優化家庭友善措施︰以“法律作主導,補貼作輔助”,參考有薪產假報酬補貼方式,推出包括恆常性產假報酬補貼、親職假等家庭友善措施補貼項目,支持企業落實更多家庭友善措施,特別是作為加快私人企業僱員與公務員90天有薪產假“睇齊”的基礎;並提升孕產婦權益保障,改善其在輪班工作、彈性上班時間、餵哺母乳時間上的規定,調升不合理解僱在職孕產婦賠償等。
四、提供完善公屋政策︰盡快推動經屋恆常性申請及推動夾屋興建計劃,以便青年伴侶規劃婚姻、生育及組織家庭安排;在申請評分上針對已婚青年家團應提供更多的加分優惠;對育有未成年人的家團,可參考鄰近地區預留一定比例的單位供新生兒家庭申請;以及根據育兒人數,允許家團透過補差價方式置換更大戶型單位,促進家庭發展。
五、重視輔助生育及婦幼保健服務︰隨著生育年齡上升,應盡快落實“醫學輔助生殖服務補助先導計劃”,減低不孕不育夫婦到本澳的私營或外地醫療機構接受相關服務的經濟與心理負擔,加快透過協和醫院引入相關先進儀器及人員,建立高水平的輔助生殖中心及婦幼保健服務,滿足未來的服務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