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是一項系統工程,教育的效果是家庭教育、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三方面綜合作用的結果,三者互相關聯,各有側重,缺一不可。家庭是教育的重要場所,是未成年人的第一個課堂,父母則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位教師。因此,家庭教育在人的成長過程中起著極為重要的作用。不過,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尤其隨著雙職家庭的普遍,家庭開始將原本屬於自己的教育權“讓渡”給學校,家庭教育逐漸缺位。
2022年1月1日,內地實施《家庭教育促進法》,首次明確了家庭教育的責任、國家支持家庭教育的責任和家校社共同育人的責任,規定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當樹立家庭是第一個課堂、家長是第一任老師的責任意識,承擔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而國家和社會應為家庭教育提供指導、支持和服務。台灣亦制定了《家庭教育法》及《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以此增進家庭關係,健全家庭功能。
本澳《家庭政策綱要法》雖然明確了父母對子女的教育權利和義務,但並未訂定明細政策措施支援家長開展家庭教育,仍需透過具體立法確保相關目標得以落實。
因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第一,鑒於不少家長對於家庭教育和責任主體缺乏清晰認識,政府相關部門會否考慮開展相關宣傳教育,推動家長有效開展家庭教育?
第二,《家庭政策綱要法》實施至今近三十年,社會有聲音建議修法,但政府表示未有修法計劃。本人認為,當局仍有必要進一步完善《家庭政策綱要法》相關配套法律、法規,以強化家庭功能和作用。請問,政府會否考慮制定《家庭教育法》支援家庭開展教育,促進家庭發展及社會和諧穩定?
第三,內地《家庭教育促進法》將愛國主義教育作為開展家庭教育的內容之一,教育未成年人愛國,樹立維護國家統一的觀念,培養家國情懷。2024年1月1日起實施的《愛國主義教育法》亦規定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把熱愛祖國融入家庭教育,支持、配合學校開展愛國主義教育教學活動。請問,政府會否考慮將愛國主義教育融入家庭教育中,提升全社會愛國愛澳情懷,助力愛國愛澳事業後繼有人,薪火相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