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遵照行政長官指示,經徵詢土地工務局、海事及水務局及環境保護局之意見,本人對立法會2024年4月19日第455/E341/VII/GPAL/2024號公函轉來梁鴻細議員於2024年4月12日提出,行政長官辦公室於2024年4月22日收到的書面質詢,回覆如下:
對問題1. 本局配合相關部門的片區活化工作,對內港交通及行人道等整治開展工作,以對步行環境作出優化。土地工務局表示,未來在進行該區的分區詳細規劃時,將因應社會意見,按照內港周邊客觀環境作出適當規劃。
對問題2. 海事及水務局表示,為維持公共的航道、港池及錨地的通航條件,透過疏濬保養服務,以耙吸式、爪斗式和絞吸式等挖泥船持續執行疏濬工作,此方式一直行之有效且效果最佳。
對問題3. 環境保護局表示,內港南臨時污水處理設施的設計連建造工程已於本年4月作出判給,項目資訊可於網站查閱。
交通事務局代局長
鄭岳威
2024.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