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區政府文化局對羅彩燕議員2024年1月19日提出就“優化文化演出活動場地規劃安排 發展演藝之都提出書面質詢”作答覆如下:
為積極推進“1+4”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策略,特區政府着力循不同範疇促進文化與相關重點產業的融合發展,建立更多標誌性展演項目,持續優化相關配套,打造澳門成為“演藝之都”。
目前,特區政府正按序開展各規劃分區的詳細規劃編製工作,並按各區現狀和發展需要,完善整體空間佈局,優化民生配套服務和公共設施建設。至於馬場土地未來安排,目前沒有具體發展計劃,土地工務局將根據《城市規劃法》、《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的規定,以及因應相關部門提出的使用計劃,配合社會的實際發展,充分聆聽各界意見,結合詳細規劃編製,作出適當的規劃利用。
為積極搭建國際藝文交流平台,引入更多增進中外文化交流的展演項目,充實“一基地”的文化內涵,文化局持續推動本澳歷史文化資源的轉化和利用,並積極發揮本澳各公共場館的多元活動功能,持續引入更多國際性的文化藝術活動落戶澳門,亦推動本澳綜合度假休閒企業善用其配套設施,舉辦更多具國際號召力的文化展演活動,共同為居民及各地旅客提供多元化的文旅體驗,並不斷強化本澳觀演市場的國際號召力。
同時,為提供更多元化和專業化的演藝創作和文化交流體驗,文化局在籌辦各項藝文活動時,會綜合考量活動性質、技術要求及場地配套等因素,安排活動於合適的公共文化設施、社區演出場地、綜合度假休閒企業的演藝設施等場地舉行,亦會增加文化遺產與音樂會結合的沉浸式演出,並致力發揮轄下設施的文化功能。體育局轄下的公共體育設施在場地檔期及設施條件適合的情況下,亦會外借予團體進行其他非體育活動,以充分發揮場地多功能的特性。
此外,為加強演藝盛事與文旅消費的聯動,在澳門藝術節、澳門國際音樂節、“法朵之夜”系列音樂會等大型演出期間,文化局會聯同本澳商號及旅遊業界推出門票合作推廣計劃,並推出包括本澳餐飲和票務優惠、免費交通等配套安排。為打造本澳特色文旅項目,文化局持續利用歷史建築推出如“樂韻悠揚大三巴”等特色表演,吸引人流進入社區活動,並於演出期間做好周邊活動部署,以促進活動的舉辦。
另一方面,經濟及科技發展局持續與地區商會合作,推出及支持舉辦不同類型具社區特色的活動,為區內中小微企拓客引流,帶動社區及周邊的商圈,增添消費氣氛及經濟活力。另外,2024年將繼續與地區商會合作推進特色店計劃,協助社區商戶利用網絡新媒體進行營銷,提升商戶的曝光率及知名度,並扶助更多具特色的餐飲及零售企業發展體驗經濟,吸引更多旅客進入區內遊覽,帶動消費,盤活社區經濟。
土地工務局表示,《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提出深化旅遊業與其他行業協同發展,並劃定多個旅遊娛樂區,旨在配合其他土地用途的佈局,優化旅遊娛樂設施的承載力。
【羅彩燕議員書面質詢原文】
就優化文化演出活動場地規劃安排 發展演藝之都提出書面質詢
據悉,近來有海外明星表演團體將會在氹仔奧林匹克運動場開展演藝活動。因其活動於場地搭建或綵排時,產生有別於過往活動的光污染、噪音以及音頻震動,對附近居民生活作息造成影響,本辦事處近日亦收到不少的投訴和反映,同時亦有不少居民致電電台時事節目反映相關事宜,有居民反映在完全關窗的情況下,仍然感受到不少低頻的音響震動,嚴重影響其正常生活作息時間。
過去,奧林匹克運動場館一直扮演着承辦本澳很多大型活動的功能型角色,各式各樣的活動無可避免地都會對附近的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響,例如過往的一些煙花匯演,都會產生光污染、噪音以及火藥異味等問題,附近居民亦一直願意配合和理解。但因是次國際級表演的性質及規模,其設備級數都超越一般常規活動,而搭建場地、綵排等活動所產生的噪音、光污染以及震動,大大超越過去其他活動所產生的負面影響。
其實,舉辦這些活動固然有利於澳門實現建設演藝之都的目標,而且能夠吸引世界明星來澳表演,其實亦是特區政府努力發展多元經濟的成果體現。而澳門要發展成為演藝之都,未來更需要吸引更多來自世界各地的巨星、知名團體來澳表演。
然而,目前倚賴奧林匹克運動場館,明顯未能滿足這些國際級匯演的場地要求,而且周邊亦缺乏交通支援配套,更沒有相應商業設施,白白浪費明星效果所帶來的經濟人流效應。若然日後長遠仍然依賴該場地,該區的交通壓力、居民日常出入及正常生活可能會面臨巨大影響,可能反而會對澳門演藝事業發展造成障礙,影響團體來澳演出意欲。故此,特區政府在場地上必須要預先規劃,除了要善用六大博企管理的室內場地之外,澳門亦需要有具備一定條件的多功能戶外場地,以及配合場地發展完善周邊交通配套及商業設施。
對此,本人謹提出以下質詢:
1.賽馬會位置上與民生區保持一定距離,同時亦有輕軌作為交通樞紐,特區政府也表示可考慮用作演出場地。長遠來說當局會否考慮重新規劃賽馬會用地,增加商業配套、運動設施、市民休閒、公共停車空間等多種功能以配合演藝之都的發展?
2.社會有意見提出澳門能否以澳門蛋運動場來承擔,對此當局是否有計劃考慮改建澳門蛋以增加其功能?
3.請問特區政府將會如何逐步完善有關演藝場地周邊的商業配套元素,同步提振社區經濟?是否有相應的區域產業發展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