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置業問題作為澳門長期以來的社會痛點,本屆政府上台之初,即宣佈「五階梯房屋」政策,根據社會上不同階層人士的住屋需要、經濟承擔力和購買能力,向居民提供合適的住房選擇,並推動《經濟房屋法》修法和「夾屋法」立法等工作,可見政府已付出了巨大努力,有關工作值得社會肯定和認同。
然而,隨著「五階梯房屋」的逐步成型,以及政府對房屋政策的調整,尤其是早前政府表示新輪經屋申請不再踴躍,宣佈夾屋項目暫緩興建,令不少居民認為現實與當初預期存在落差。值得指出的是,參考當時夾屋制度諮詢文本,其目的更是因應經屋取消投資屬性後,經濟房屋和私人樓宇之間建立的一種新的置業途徑和選擇,亦提供了比經屋更好的居住條件,夾屋與經屋的目標群體存在明顯差異;現時項目突然宣佈暫停,更是令一眾期望透過夾屋完成置業的家庭和居民大失預算。
此外,政府一直強調科學施政,當初在規劃「五階梯房屋」政策時,政府亦公佈《澳門未來房屋需求研究》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居住用途房屋政策研究》等研究,透過數據推算出澳門未來對各類型房屋的需求數量,為當局制訂房屋政策提供科學支撐;相對地,現時若特區政府僅以新一輪經屋申請低於供應數量為由,以暫停夾屋項目,相關理據的確未夠充分,期望政府當局能提供更有力的研究和數據,更好地向社會說明有關決策。
另一方面,過去社會一直希望政府對經屋申請的機制作出調整,包括准許個人申請者申請T2單位,本人亦曾建議為配合家庭發展需要和鼓勵生育,准許經屋住戶轉購更大的戶型,惟過去受限於經屋供應的不足而無法進一步推動。然而,早前政府在施政辯論時表示,現時經屋供應逐漸滿足社會需求,並考慮經屋恆常化申請的可行性研究,當局有必要在開展研究的同時,一併考慮上述社會需求,讓政策更能配合社會的實際發展需要。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 雖經屋和夾屋在申請對象的收入和資產範圍內存在一定重疊,但其在政策目的和申請要求上存在明顯差異,早前亦有議員就相關問題作出提問,但當局並沒充分回應。就此,請問當局除檢視經屋申請情況外,如何掌握社會對夾屋的實際需求?未來夾屋需要符合哪些條件或指標等因素,當局才會考慮重啟相關項目?
- 政府曾公佈《澳門未來房屋需求研究》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居住用途房屋政策研究》等研究,作為「五階梯房屋」政策制訂的依據。因應現時本澳房屋供應及政策出現調整,請問當局將於何時重啟相關研究,以體現政府在房屋政策方面的科學施政的原則?
- 隨著經屋供應逐漸充裕,以及未來經屋申請有可恆常化的趨勢。請問當局在不影響公平性和合理性下,如要求繳交房價差額,考慮讓現經屋住戶在因應生育等家庭發展需求,而轉購或置換更大的經屋戶型?
澳區政府房屋局就質詢回覆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