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屆政府重點推動公共行政改革,加強頂層設計,合併重組部門,理順架構。經過幾年的工作,公共部門職能重疊問題得到一定改善,人員規模得到控制,但公共部門內部架構臃腫問題並未得到解決。例如,身份證明局由之前的三廳四處增至四廳八處;政研室升級局級部門,設三廳六處;治安警察局由之前八廳十一處增至十一廳二十六處;市政署較之前的民政總署增一廳三處。
當然,上述部門組織架構重組並非本屆政府任期內開展,但本屆政府對於公共部門內部架構設置依然延續過往作法。如經科局重組後由之前的五廳九處增設為六廳十三處;政府總部事務局由合併前兩個部門的一廳、三處重組為三廳八處。行政會日前完成討論《地球物理氣象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建議由現時四處五組調整為兩廳六處等等。這一系列改革除令部門內架構更加臃腫外,亦增加人員開支成本,與政府提倡的精簡高效,優化及簡化工作流程,提升行政效率等原則背道而馳。
在日前行政法務範疇施政辯論期間,司長表示接下來可能不是將哪一個公共部門合併的問題,而是主要檢討公共部門內部職能的配置,隨著社會的發展及電子政務的推行,一些公共部門的組織結構已經不合時宜了,例如行政法務範疇的市政署、行政公職局,都需要在適當的時候進行架構重組,優化職能配置,以便更加符合施政需要。
明年度施政方針指將著重完善部門內部職能配置,配合電子政務發展進程及結合部門組織績效管理,促使部門內部組織架構及人員配置更加合理及符合實際需要。可以預見,優化部門內部架構設置和職能配置將成為公共行政改革的下一個方向。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第一,明年度施政方針指政府對部門內部組織單位設置的合理性進行了研究,為下階段完善職能分工提供參考。請問,政府對於完善部門內部組織架構及職能配置有何原則?會否朝著精簡部門內架構設置的方向進行改革?
第二,政府對於公共部門內部組織架構的完善工作是針對某一施政範疇還是所有施政範疇?相關工作會否涉及近年剛剛完成組織法修訂的公共部門?有關工作有無時間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