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澳電信固網牌照及特許合同將於今年到期,社會十分關注牌照去向,並期望透過合同內容調整,推動營運商良性競爭,為居民提供更優質的電信服務。
近日當局在運輸工務範疇施政方針辯論中引介表示,電信業改革的工作,還需數月才能完成,因此,與現有專營公司的合同必須以短期方式延續。需知道第13/2019號法律《網絡安全法》已於2019年12月生效,法律建立及規範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網絡安全體系,以保護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的資訊網絡、電腦系統及電腦數據資料;電信固網絡牌照及特許合同早日塵埃落定,方有助電信營運商完善網絡安全管理體系,提供包括安全評估、諮詢、風險管理等在內的安全服務。
另外,明年度施政報告方針提到,當局將推動公共和私營機構加入「freeWiFi.MO」計劃,擴展免費Wi-Fi服務覆蓋範圍;然而,截至2023年9月30日,「FreeWiFi.MO」計劃參與機構數量僅為63個,服務點數量為567個,尚未能完全實現公共部門Wifi全覆蓋。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因應《網絡安全法》中訂定新的網絡安全標準規範,電信營運商有必要升級整體網絡設備設施。然而,目前相關合同以短期方式延續而具體期限及合同內容要求未明,營運商在短期內實難以加大投資,配合改善整體網絡環境。請問當局有關短期合同延期的具體的期限安排如何,最遲於何時可作公布?新合約是否能解決特許資產及匯流牌照問題?
二.特區政府建設智慧城市是以居民的福祉為依歸,本澳開放與公眾入內的公共部門眾多,遠高於當局公布參與「FreeWiFi.MO」計劃的機構數量,請問就推進相關部門參與「FreeWiFi.MO」計劃當局是否有一定的規劃?
三.特區政府出租不少物業予社團,而很多社團都只是象徵式向政府繳納租金,當局會否要求相關社團配合參與「FreeWiFi.MO」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