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靜儀議員:
特區政府多年來重視長者權益,但隨著人口老化加劇,老年人口十年增加一倍,長者政策必須進一步完善。
本澳長者院舍宿位、日間護理或暫托名額不足,輪候院舍時間長達一年多,而服務內容和時間仍需優化。儘管《照顧者津貼》恆常化,但發放對象較少且金額不高,針對照顧者喘息服務和支援力度未足夠;長者復康服務資源和社區服務點亦需要加強,以分擔家庭照顧壓力。
此外,本澳欠缺專項的中高齡和長者就業政策;而養老金金額不算高,加上多年未作調升,即使加上其他福利,長者經濟壓力仍較大,難應付通脹環境。故此,長者公寓原意雖好,但實際上不少長者仍擔心長遠難以負擔高達5千至6千幾元的每月使用費及額外生活費,且並無原來預計的膳食或復康等服務作配套。
請問行政長官閣下,按法定機制,即使累積通脹少於3%,政府仍可檢視基本養老保障水平。請問政府認為目前水平是否足夠?會否整體檢視和調升養老金金額?不少長者擔心長者公寓費用高而負擔不起,當局會否調低使用費或擴大折扣名額,以及增加生活服務配套?如何加大長者照護體系,增加服務名額以縮短輪候時間,或加大照顧者津貼及支援?有否新的專項措施以協助有能力和有需要的中高齡和長者就業?
長官,我認同你所講“長者年紀大不是包袱”,希望政府帶頭帶動社會做得更好。
行政長官賀一誠:養老金方面,今日很多議員都會提出,因為養老金並非同CPI(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掛鈎,因它有三個有關機制,在第4/2010號法律《社會保障制度》第26條當中已清晰這個機制。2019年,上一屆政府已做了詳細的研究報告及指引,對有關調整機制進行了詳細分析,對養老金如何才會調整或不會調整方面,我們已有依據,我們隨著依據去落實有關工作。
目前過了4年,我們每一年都在檢討當中,目前我們累積的幾個基數加起來都是1.89,未到3%這個數字。政府要尊重有關數據,今年我們曾經做了一次,明年再啟動全面再檢討多一次,看能否作有關調整。
最低工資我們都只有(調升)6%,哪養老津貼是多少?如果高於3%我們就用高於的水平去作有關調整,如計到4%就加4%,如是高出5% 就加5%,這是有機制的事項,我們就按照機制去做,不需要再爭拗對與不對。
長者公寓方面,我們已經推出了,公寓裏面的建築面積,按照社工局的計算方式,是低於目前的工廠廠房面積,已由社工局作出詳細分析及介紹。對於長者擔心住不到長者公寓時,要住在哪裏?或者是否承受得起?我們有兩級,我們還有長者院舍,我們沒有關上門,長者可以轉去長者院舍,並按照其經濟能力,現在很多人都住在院舍當中。
我們不會讓長者“訓街”,我們一定會照顧好長者。第二,我們有兩級不同選擇,如果長者公寓要同長者院舍有一同的待遇,我就算要建造很多長者公寓都不夠,因為每個人都喜歡自己一個人住一間房,沒有人喜歡八個人或十個人住一間房。
當長者有這個能力支付房租,就可享受長者公寓,如需要便宜一點,我們都有長者院舍,院舍的輪候時間都是一年左右就可上樓,我們在A區會建多800個床位給長者院舍。我們計過數,長者的增長率、現時需要院舍的率,以及進入長者院舍的門檻,有多少人可以進去,以及需求有多大,我們基本上都可以平衡。進入院舍要有門檻,政府希望對門檻以下應該要照顧的階層全面照顧,對於不需要照顧的長者,由他自己去解決有關生活。
如果全部8萬多個長者在65歲後都全部交給政府,政府很難承擔,我想很多長者都不願意,不需要政府去管,他們在年青時儲到錢足夠自己養老,這就是參與社會,要有積蓄、積谷防饑,這是中國人的思維。
如有真的有困難,我們必需要解決,我們不會讓長者沒有支撐,如果你看到長者“訓街”,請你立即通知社工局解決問題,澳門有澳門的情況,鄰近地區有很多人訓天橋底、籠屋,澳門有沒有?兩個地方沒有可比性。
我們要按照本地情況,我們希望長者住得舒適,讓他有選擇,不喜歡同其他人一起住的,習慣自己住的人,如有能力就去長者公寓,再有經濟能力就住私人樓,這是有選擇的。當經濟差一些,只要入到有關院舍的門檻就以可入院舍,我們繼續有地方建院舍,我們不會停止,但目前要建多少?用多少?我們不能無限量去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