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頭條-環球新聞報 議員之聲 議員之聲|馬耀鋒關注《控煙法》修改後的執法情況

議員之聲|馬耀鋒關注《控煙法》修改後的執法情況


  電子煙的危害近年受到國際廣泛關注,尤其是電子煙產品的包裝宣傳手法明顯對準青少年群體,且煙油內的可添加成份及其外形設計難以被監測和察覺,對社會下一代的毒害不可不防。〈修改第5/2011號法律《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於去年12月5日正式生效,禁止電子煙在本澳的製造、分銷、銷售、進口和出口,當中包括禁止攜帶該等產品出境和入境澳門特別行政區等,這對本澳「無煙城市」的建設無疑是重要的一步;然而,即使法律完成修訂,更重要的是當局該如何讓法律有效執行,真正體現立法的阻嚇性和原意。

  本人收到意見反映,認為政府在打擊電子煙方面有完善空間。例如電子煙的銷售早已在本澳禁止,但現時社交網絡上仍然存在不少銷售電子煙的平台;而參考政府數據,2018年至2022年5月期間,僅對4宗電子煙網上銷售相關個案成功作出檢控,當局有必要加強聯合行動的打擊力度,依法處罰,以截斷電子煙輸澳和銷售的渠道。此外,控煙辦作為主要執法部門,隨著法律的逐步完善,其責任和負擔有所加重,加之在實際的監督和執法工作上,須透過跨部門協調配合,其人力資源能否確保法律的落實值得審視。

  另外,電子煙彈中添加違禁物質的例子並不少見,早前就發生一宗含麻醉藥品電子煙的入境個案,加上近月鄰埠政府將大麻二酚列為危險藥物並進行管制,大麻二酚(CBD)亦是常見的電子煙霧化液添加劑之一,去年本澳亦曾發生有居民從網絡購買和吸食含大麻物質電子煙而不適送院的個案,在本澳現時可能存在隱藏的輸澳渠道下,藉電子煙彈偷運違禁物質的個案值得政府關注;與此同時,社會過去對相關違禁物質的認識不多,容易在不法分子的各種包裝和功效吸引下購買,當局亦有必要加強對社會的宣傳教育工作。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1. 隨著新法實施,請問現時相關執法的具體情況為何?另外,政府早前又透露可能賦予控煙辦控酒的職權,在考慮現時控煙的工作負擔下,請問相關部門的人員配置是否足以應付未來工作要求?
  2. 針對監管電子煙藉網絡平台銷售的情況,請問當局在與海關、司警等部門的合作上,是否已制定完善的協作機制,未來又將開展甚麼部署,以切實打擊有關不法行為,杜絕電子煙在本澳的流通?
  3. 就電子煙違例可能同時涉及違禁藥物的情況,請問控煙部門將如何加強與禁毒部門之間的溝通合作,以慎防毒品進入本澳?另外,請問當局未來在電子煙危害的宣傳普及方面,會否加大對大麻二酚等物質的教育工作,以提升居民對相關產品的認知,同時加強配合政府執法的力度和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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