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頭條-環球新聞報 議員之聲 議員之聲|馬耀鋒促加快修法打擊危險駕駛

議員之聲|馬耀鋒促加快修法打擊危險駕駛

近日治安警對多宗酒駕、醉駕作出檢控,立法議員、共建好家園協會副理事長馬耀鋒肯定警方執法工作,認為近日因危險駕駛導致的交通意外頻發,對路面安全和道路使用者構成嚴重威脅。認為當局有必要從修法、普法及提供配套入手,營造負責任駕駛的道路使用環境。

馬耀鋒引述治安警執法數據,2023年1月因酒後駕駛遭檢控的16宗個案當中,最嚴重的醉駕達11宗,佔整體的六成九,而2022年衝紅燈檢控個案共4,661宗,較2021年上升近16.7%,危險駕駛行為呈惡化趨勢,道路險象環生;另近日亦發生兩宗因“揳車罅”導致的交通意外,顯示本澳駕駛者安全意識有待提升。

馬耀鋒指出,現行《道路交通法》生效至今已逾十年,有關刑罰力度已不合時宜;以酒後駕駛為例,在未造成人命傷亡下,罰金幅度為二千至三萬澳門元,並可科處最高六個月徒刑,與國際相關法律對比下明顯過輕,且個案多以罰金代刑作結,違法成本過低,容易令違例者存有僥倖心態,令相關危險駕駛事件屢禁不止。《道路交通法》自2018年起先後進行兩次公眾諮詢,社會對加強對危險駕駛的處罰及設立扣分制等內容已有普遍共識,建議當局應盡快將修法提出議事日程,為改善整體路面安全提供法律支撐。

馬耀鋒又指除罰金和徒刑外僅以禁止駕駛作為輔助,認為應研究輔助措施作為配套。同樣以酒駕為例,台灣除罰款和監禁外,還設有強制修習安全駕駛教育課程,累犯者更需接受酒癮評估治療;而日本則採取連坐法,若知悉駕駛者酒後駕駛仍乘搭車輛,乘客同樣會受到處罰,甚至車輛和酒精提供者亦須負上責任,建議當局應多參考國際可取經驗,提升違例者的違法和取得駕照的成本,以構建完整的交通安全體系。另外,馬耀鋒又建議當局應推動“防禦駕駛”的普及,如將其納入駕駛理論測驗及宣傳教育活動當中,讓駕駛者及行人理解和留意視野死角、“內輪差”等交通安全意識,共創“路上零意外”的交通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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