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於2010年中推出《澳門節水規劃大綱》(《大綱》),為本澳未來十五年構建節水型社會的工作訂定發展方向。《大綱》提出經過15年努力,即到2025年,建成節水型城市,同時提出到2020年,管網漏損率降至8.5%,及後至少維持在8.5%或以下。
澳門水資源極度缺乏,原水供應主要依賴內地。做好各項節水工作,提升社會節水意識,對於構建節約用水型社會極為重要。供水管網中出現一定量的滲漏屬必然現象,但透過先進的測漏技術及使用較優質的管材仍可有效降低損耗量。近幾年,本澳供水管網漏損率持續低於10%。不過,與世界先進國家相比,本澳供水管網漏損率仍有可改善的空間。
因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第一,土地沉降是管網漏損的主要原因之一。本澳有較大範圍的新填海地區,未來可能面對土地沉降問題,對供水管網安全造成一定影響。請問,當局會否推動專營公司積極引入新技術管材並優先應用於新城區,以進一步降低供水管網漏損率?
第二,《澳門供排水規章》將進入系統水量之百分之十二視為最低漏水值。有關規章公佈至今已逾二十六年,有關漏水標準已落後於經濟社會發展,有必要適時進行檢討修訂。請問,當局會否修改規章內管網漏損標準,以推動本澳節水型城市建設?
第三,《大綱》公佈至今已近十三年。請問,《大綱》執行情況如何?《大綱》提出的各項規劃目標能否如期實現?當局會否及何時制訂新的節水規劃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