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頭條-環球新聞報 新闻 議員之聲|馬耀鋒促設立本澳特殊需要信託制度

議員之聲|馬耀鋒促設立本澳特殊需要信託制度

  長者及身心障礙者是值得社會關注的一群,在政府的支持以及本澳良好的福利保障制度下,他們的生活需要都能得到基本的保障,但為了能讓他們得到更優質的生活,他們的家人大多數會選擇同時兼顧照顧及經濟支援的責任。

  患有失智症的長者、患有唐氏綜合症、自閉症及精神病等疾病的身心障礙者,他們在自我照顧及財政管理規劃上普遍存在困難。家人需要長期甚至是一生的照顧,但有不少長者及身心障礙者的家人的年齡較大,他們的家人擔憂會早於他們一步離世,又或者擔心因為自己身體狀況,無辦法持續照料及在經濟上支援至愛未來的生活,故希望在有能力或生前,為至愛的生活留下更大的保障。

  參考香港及台灣地區,近年都分別推出了特殊需要信託(如安養信託及身障者安養信託),透過由政府牽頭甚至參與信託管理,可以為參與者提供更低的開戶資產門檻,以及低廉的管理費用(以台灣為例最低管理費每年僅200元台幣),令參與群體的資產能更好地支援其家人的日後生活所需。
  
  對於社會老化情況加劇的本澳而言,人均壽命的持續延長,需要社會關懷的長者數量,可預期將有所上升,若只依靠政府的福利補貼,相關群體的生活未必能得到完整保障,亦會不斷加大政府在福利政策方面的財政支出。現時本澳《信託法》剛生效,若透過建立財產信託就是一個另一個可行的做法,這亦是國際間目前常見或受政府推動的財富管理工具。但私人公司提供的信託服務,對於受託財產的額度有一定要求,而所需的管理及手續費用同樣不菲,不是一般市民能夠承擔。有團體認為若以政府為主導推出特殊信託,上述的問題則可以得到較大程度的改善。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1. 請問當局在近日《信託法》已完成立法並實施的基礎上,會否研究私人信託能否滿足特殊需要人群對於信託服務的需要?
  2. 為更好地支援有需要群體,當局會否考慮推動本地金融機構推出特殊需要信託制度或基金產品,以提供管理費用及資產門檻較低的信託產品,為其在照顧其親人方面提供更多的選擇?或與金融機構推出的特殊需要信託提供部門管理費用補貼,以降低居民參與的門檻?
  3. 請問當局會否參考鄰近地區經驗,相關部門可以研究主動設立特殊需要信託,為符合指定條件的特殊家庭提供資產的後續管理及分配角色,發揮特殊信託對受益人的支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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