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頭條-環球新聞報 議員之聲 議員之聲|馬耀鋒關注本澳電動輪使用者的需求問題

議員之聲|馬耀鋒關注本澳電動輪使用者的需求問題

|社 長:邱躍進
|總編輯:張曉暉

自2008年8月31日起,《殘疾人權利公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效,當中包括澳門特別行政區,其核心內容在於確保殘疾人士能在獲得同等機會參與社會及作出貢獻,當中保障相關殘疾群體出行便利。參考政府發佈的「殘疾評估登記證」統計資料,肢體殘疾為本澳最大的殘疾群體,其中不少具有使用電動輪椅幫助出行的需求,故如何為具需要人士在相關輔具的取得及服務上提供支援值得重視。

為協助相關人士提升生活質素和參與社會的條件,社會工作局於2019年起推出「支持殘疾人士購置輔具及特殊家居設備先導計劃」,並於2021年12月開放新一輪申請,為合資格人士提供輔具用品資助,當中就包括電動輪椅,提供50%購置項目費用、上限為一萬澳門元(下同)的資助,工作值得肯定。然而,參考計劃的申請條件,當中要求1人家團的總銀行存款及現金上限為81,000元,2人家團則為148,800元;而根據意見反映,本澳出售的電動輪椅價格一般為2萬至5萬元不等,可見相關輔具的價格對於合資格人士或其家庭而言,是一筆龐大的開支。因此,針對相關器材,其資助金額是否具有上調空間值得考慮。

另一方面,根據有關服務機構反映,除殘疾人士外,社會老齡化亦令電動輪椅使用者日漸增加,但社會在電動輪椅的維修服務上存在明顯缺位,目前只能依靠個別機構提供有限度的維修服務,令不少電動輪椅使用者的輔具出現損耗卻求助無門,變相加大了相關人士日常出行的危險性;不少使用者亦因上述的價錢原因,經內地電銷平台選購相對廉價的輔具,其規格、設計及零件五花八門,且質量參差不齊,進一步加大了有關機構的服務難度。

為此,馬耀鋒議員提出以下質詢:

  1. 「支持殘疾人士購置輔具及特殊家居設備先導計劃」推出至今已進入第二期,除優化輔具項目的涵蓋範圍之外,請問當局會否考慮針對電動輪椅等特別用具,加大其資助比例上限,或就現時一萬元的資助金額上限進行調升,以更好地支援合資格殘疾人士的需求,同時避免其因經濟問題而被逼選擇質量不獲保證的電動輪椅?
  2. 因應目前電動輪椅使用者持續上升的現況,以及面臨的維修難問題,請問當局會否考慮透過加大對相關社會機構的資源投入,或由政府設置專門的服務站點,為相關人士提供條件更充足、相宜的電動輪椅維修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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