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 長:邱躍進
|總編輯:張曉暉

李靜儀 梁孫旭 林倫偉 李振宇
本屆政府對公務人員實施員額管理,如何運用好人力資源,是政府亟需解決的問題。雖然現行公職法律制度已有橫向流動制度,但需公務人員和涉及調動的兩個部門之間取得共識,掣肘較多,影響人力資源的科學配置。
今次修改《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及相關法規擬對公務人員調動制度進行整合,增加人員調動的靈活性,但並未對人員調動制度作出根本性改變,能否真正達至靈活調動及配置人力資源的目標,我們仍有疑慮。
我們注意到,今次修改人員調動制度,並未涉及人員職涯發展,希望政府能夠將人員調動制度與人員發展有機結合起來,在科學配置人力資源的同時,亦能促進公務人員個人發展。
今次修法將臨時定期委任制度延伸適用於在深合區工作的公務人員,並保障有關人員醫療退休福利待遇,我們對此表示肯定的同時,希望政府能夠進一步清晰派駐深合區工作的公務人員的選拔機制、具體工作安排以及輪值制度等情況。
公務人員是特區政府施政的重要基礎,希望當局繼續以開放的態度聆聽公務人員及相關團體的意見和建議,持續檢討和完善包括招聘、甄選、職程、評核、晉升及培訓等一系列公職法律制度,激勵公務人員士氣,穩定公務人員隊伍,提升公務人員工作成效和服務質素,建立一支高效的公務人員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