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球新聞報訊】群力智庫日前舉辦《新投資基金法下的機遇與招商建言的思考》座談會,邀請澳門金融研究院署理主管齊文豪擔任主講嘉賓,強調引導基金的具體投資方向,必須強化“產業引導”功能,優先投資能在澳門實質落地、帶動本地居民就業的“1+4”產業項目,避免資金過度流向境外金融資產。

齊文豪在會上指出,新《投資基金法》(第11/2025號法律)已於今年起正式生效,標誌著特區金融發展的重要里程碑。新法全面對標國際監管標準,取代了1999年的舊有框架,為投資基金的設立、運作及監管引入了全面的法律基礎。他強調,新法帶來了多項核心制度紅利,主要包括:首次將「私募基金」納入專章規範並實行事前報備制,提供清晰的法律框架;新增公司型及有限合夥型等基金法律形式,豐富了基金的組織架構;同時允許非本地實體擔任託管人,並取消基金設立的最低人數及募集規模下限等,大幅降低了市場准入門檻與運營成本。

在國際比較與機遇方面,齊文豪分析了香港、新加坡、盧森堡等成熟市場的經驗,指出澳門具備「一國兩制」及中葡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的獨特優勢。他認為,澳門應立足自身稟賦,在細分領域集中發力,例如依託中葡平台定位重點布局面向葡語國家的跨境投資基金,以及依託澳門債券市場基礎發展固定收益類基金。
招商建言方面,他建議政府加快基金法配套細則落地,盡快落實稅務優惠的具體適用條件以穩定市場預期;在招商策略上,應從單純的「招資金」轉向「招機構、招生態、招產業」,引導託管、審計、法律等專業服務機構落戶,並深化產教融合,培育「金融+科技」、「金融+法律」等跨學科金融人才,全面完善澳門特色金融業的發展生態。
立法會副主席、群力智庫理事長何潤生在總結發言時表示,澳門正迎來金融業提質發展的關鍵窗口期,期望特區政府能主動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做好澳門“三五”規劃落地及“1+4”經濟適度多元產業佈局,充分用好規模約200億澳門元的政府引導基金。在具體投資方向上,積極強化“產業引導”功能,優先投資能在澳門實質落地、帶動本地居民就業的“1+4”產業項目,避免資金過度流向境外金融資產;同時要夯實“項目承載”平台,主動對接澳門科技產業園等實體載體,以投資帶動優質企業入駐,形成產業鏈集聚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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