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球新聞報訊】“澳門歷史城區”申遺成功21周年。婦聯總會政策諮詢研究組成員、社諮委高嘉莉及葉詠康表示,歷史城區是澳門的金名片,也是建設“一中心、一基地”的重要內涵,政府多年來不斷完善相關保育機制與法律頂層設計。但亦提及近年偶有發生屬私人業權的文化遺產受人為或自然因素而受損;另部分雖未被評定或處於緩衝區但具文化價值與街區特色的歷史建築,因缺乏系統性維修保養而失修清拆。建議當局優化“歷史建築維修資助計劃”,並開展《文化遺產保護法》修訂,從強化業權人責任、增加政府支援與監督等方面著手,推動業權人做好歷史建築的維護。
高嘉莉及葉詠康表示,部分文遺或具文化價值的建築因業權複雜分散、維修成本高、技術困難,又或業權人已長期離開澳門、身故等原因,面臨無人維修或無力維修的困境。現時工務局巡查如發現樓宇有缺乏保養跡象,會通知業權人進行相關檢測及維修保養,但若無法聯繫到業權人或不獲回應,往往只能待相關建築失修成殘危狀態時才能介入或清拆。從近年資訊可見,部分清拆建築(如圍里及巷弄內的舊建築)雖未被評定,但其處於歷史城區或文遺的緩衝區,建築本體與周邊環境存在整體獨特的街道景觀與肌理。
他們指出,政府近年推出“歷史建築維修資助計劃”也包含未評定但具文化價值的建築,對鼓勵業權人重視維修保養起到一定作用。但據相關領域人士及業權人反映,現時申請需提交多項證明文件與維修方案,缺乏經濟基礎或年長業權人申請存在實際困難,且要求“申請項目在確定提交申請前,尚未開展維修工程”,導致緊急損壞時難以及時處理。建議未來應簡化申請程序、增加資助及提供申請前的技術支援等措施,支持業權人做好維護。同時,文化局及工務局應加強工作協調與主動性,尤其在緩衝區內如工務局巡查發現有建築缺乏維護,可主動通知文化局評估建築的文化價值,文化局評估後若合適則可主動協助業權人申請資助計劃。
此外,《文化遺產保護法》作為本澳文遺保育的重要法源依據。兩人指政府去年表示計劃對其進行修訂,但方向集中在優化工程預先准照,改善營商環境。建議未來修法能吸納社會意見,評估如何強化私人文遺保育、監察(科技與巡查)與支援(技術與資金)等方面的機制,能長遠保留文遺建築特色與歷史價值的同時,對活化利用提供支援與鬆綁,讓文遺與歷史建築能融入當前城市發展脈絡,產生兼具經濟、旅遊、教育及歷史文化傳承等多元價值及功能,成為推動業權人自覺做好維護工作的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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