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議員李良汪早前就完善《道路交通規章》及《駕駛學校及教學規章》提出書面質詢,指出交通事務局曾表示正對上述規章進行整體檢視與分析研究,質詢目前工作進度如何,何時向社會公佈相關立法信息?
交通事務局局長鄭岳威回覆稱,交通事務局已聽取和收集教車業界對《道路交通規章》及《駕駛學校及教學規章》的意見,經充分討論,首階段會先就“補鐘”制度中的適用對象、學習路線;部份教學措施等業界及社會較關注的內容作出修訂及優化。交通事務局將盡快完成有關行政法規草案,提交予法務部門提供法律技術分析後,推進後續立法工作。
就李良汪質詢會否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完善在公共道路進行電單車駕駛實習教學的人手配置要求,制定合適的學員與教練員比例?以及在“補鐘”教學方面,會否研究允許“補鐘”的教練車在非駕考路線實習駕駛?
回覆稱,對於調整整電單車駕駛實習教學的人員配置及允許“補鐘的教練車在非駕考路線進行實習駕駛方面,交通事 務局須審慎考慮相關人員的安全,並在合理運用現有教學設施、平衡教學品質與教學資源等方面,持續聽取教學團體及持份者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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