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九月審計署公佈的《視障人士的無障礙步行設施》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指出《澳門特別行政區2016至2025年康復服務十年規劃》所建設的設施欠缺導盲磚接駁、主要公共場所欠缺導盲磚接駁、導盲磚建設欠缺連貫。議員李良汪早前就完善本澳無障礙設施、鞏固無障礙建設法律基礎等提出書面質詢,並要求當局交代會否向各公共部門、公用事業單位等作出系統性培訓,提升前線人員尤其口岸工作人員、櫃枱服務人員、公共巴士車長或站長等對視障人士需求的認知,在日常生活中為相關群體提供更適切的協助。
社會工作局局長韓衛回覆稱,特區政府關注殘疾人士的需要,從不同方面推動無障礙環境的建設。現時,特區政府訂定的《澳門特區無障礙通用設計建築指引》已列入公共工程的設計要求,公共部門在新建或改建的公共建築及公共道路工程,已全面落實《指引》的內容。在私人工程審批方面,工務部門一直以來都要求有關工程計劃須符合第九/八三/M號法律《建築障碍的消除》的規定;至於上述《指引》,現階段對一般私人工程屬自願遵守性質。然而,特區政府近年已就附設商場及娛樂設施的大型工程項目,向企業提出及鼓勵其按《指引》內的無障礙要求進行設計,均獲積極配合落實。在各公共部門及業界的努力下,各類具條件的公共建築和私人工程亦陸續按照《指引》增設及完善無障礙設施,當中包括對外接待環境、公共道路、休憩設施、公共洗手間、商場及娛樂設施等。未來,特區政府會繼續透過不同方面,推動本澳無障礙環境的建設。
回覆中引述市政署稱,在具條件的公共道路設置引路徑,以回應視障人士的出行訴求。對於安裝引導扶手,以及在牆壁安裝協助視障人士出行設施之建議,由於涉及行人路面的闊度、私人建築物的共同部分等客觀環境因素,市政署將會探討加設無障礙設施的可行性。另一方面,市政署已完成《澳門無障礙出行優化規劃研究》的判給程序,相關研究工作已開展。現階段正在對本澳的無障礙出行進行現況調查,以便合理規劃主要的無障礙出行動線、引路徑及相關路網的通達性。
回覆中亦指出,為支援和了解殘疾人士對無障礙環境建設的情況,特區政府於二O二四年初以試驗形式推出為期一年的“無障礙輔助主任先導計劃”,讓場所能為殘疾人士提供良好的接待及指引,支持殘疾人士能獨立和自主地使用公共部門提供的服務,並為私營機構提供良好示範。此外,特區政府透過媒體和學校以多元的方式進行宣傳,提升居民對殘疾人士的認識和理解,並為公共部門、公共事業機構、私人機構等舉辦不同類型的培訓,加強有關機構前線人員接待殘疾人士的能力。
未來,特區政府將繼續聯同社會各界,協力為殘疾人士及其他有需要的居民提供更多的支持,共同締造一個以平等權利、共融為本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