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區政府制定《澳門特別行政區二O一六至二O二五年康復服務十年規劃》,從醫療、教育、就業、社區支援及無障礙環境建設等方面提供支持,讓殘疾人士在相互包容的環境下全面參與及融入社會,但有殘疾人士反映,現時的支援措施雖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但實際上仍有所不足。
議員李良汪早前在書面質詢中指出,本澳現時由於沒有供疾殘人士學習用的改裝車輛,令部分疾殘人士即使身體條件符合報考駕駛執照的要求亦無法報考,要求當局交代有何支援措施。
社會工作局局長韓衛回覆稱,特區政府設立康復服務十年規劃跨部門策導小組,訂定康復服務十年規劃。規劃涵蓋十三個範疇,合共三百多項與殘疾人士生活息息相關的措施,涉及包括交通事務局在內的公共部門和實體的不同職能。
為支持殘疾人士的駕駛教學,交通事務局於二零二一年透過適度簡化現行對教練車的改裝審批流程,在再次申請更改用途時,如改裝規格與交通事務局已核准資料相符,則可免除“核准建造、改裝或更換任何種類車輛的車廂、構件或其他元件”的費用。自二零零八年至今,須駕駛經改裝車輛下考獲澳門輕型汽車及摩托車駕駛執照共有三十二人。
此外,質詢當局會否考慮推出車輛改裝資助計劃予符合投考資格的殘疾人士申請,以減輕學校及學員雙方的成本開支;抑或考慮由當局持有相關改裝車輛,供學校及學員租用,既可避免學校因改裝成本高昂而轉嫁費用到學員身上,又可避免因沒有學校提供改裝車輛而造成合資格的人士無法投考的情況。
韓衛引述交通事務局回覆稱,現階段該局未有考慮推出車輛改裝資助計劃。現行《道路交通規章》對教練車輛權屬及使用均有規定。交通事務局將會從車輛規格及安全問題與教學業界及相關團體進一步磋商,探討完善殘疾人士獲取駕駛執照方面的規定。
對於有殘疾人團體指參與“澳琴情懷資助計劃"因種種限制而無法參團,回覆中指出,在“澳琴情懷資助計劃”(下稱:“計劃”)方面,“計劃”設置團費、行程及每團人數的規範,有關內容是經諮詢業界及多個公共部門後得出,旨在讓社團執行時可保障項目的成本效益,善用公帑。另一方面,澳門基金會亦重視殘障人士的出行需求,倘有此需要的市民或團體,可與澳門基金會聯絡,其將按實際情況與社團及旅行社協調,盡力協助相關市民參與“計劃”,共同感受澳琴一體化的發展。